民歌的界说与源流
2015-03-23付紫伊石金兰
艺术评鉴 2015年4期
关键词:民歌
付紫伊 石金兰
摘要:我国民歌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了解民歌定义的逐渐形成及其发展源流对我们每一个音乐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
关键词:民歌 界说 源流
一、民歌的界说
民间流行的诗歌一般叫做民歌、民谣、民间歌谣、歌谣、民间歌辞、俚曲小调或俗曲等,使用几个用语来当成同样的意味。而“民歌”二字,其涵义与现在所用的歌谣一词之称最为吻合。关于民歌概念的形成,最早见于《诗经·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毛传注曰:“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合乐即是有乐器伴奏,而徒歌则是无伴奏的乐曲;再看清代杜文澜《古谣谚·凡例》:“谣与歌相对,则有徒歌合乐之分,而歌字究系总名,凡单言之,则徒歌亦为歌。”可见沿着时代流传下来,歌与谣的分野逐渐消失,有时合称歌谣,有时则单称歌。真正确定民歌一词的定义,是近代才有的事。朱自清在《中国歌谣》一书中引用英国Frank Kidson 在《英国民歌论》(1915)中说到,“民歌是一种歌曲,生于民间, 并通行于民间,为民所用以表现情绪,或(如历史的叙事歌)为抒情的叙述者。……就其曲调而言,它又大抵是传说的,而且正如一切的传说一样,易于传讹或改变。它的起源不能确实知道,关于它的时代,也只能约略知道一个大概”。 Frank Kidson 强调所谓的“民”,“指的是不代受文雅教育的社会层而言。” 以上所言大抵具备了正确的民歌观念。
随着民间文学、俗文学的研究者增多,对“民歌”的概念定义,亦多少有些出入,直至目前为止,民歌研究者曾经提及的“民歌”概念,如:周作人《中国民歌的价值》:“民歌的特质,并不偏重在有精彩的技巧与思想,只要能真实表现民间的心声,便是纯粹的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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