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露天场所的直接雷击防护
2015-03-22杨晓东
现代建筑电气 2015年1期
关键词:活动
杨 晓 东
(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江苏 常州 213000)
屋面露天场所的直接雷击防护
杨 晓 东
(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江苏 常州 213000)
设置在屋面的露天活动场所,即使按照规范要求已设置接闪器,但依据滚球法和雷闪数学模型的原理,屋面人员仍可能直接遭受雷击而产生伤亡。针对此情况,进行了风险评估的计算分析。依据计算结果,采用风险管理的方法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降低雷击的伤害。
屋面露天场所; 直接雷击; 接闪器保护范围; 风险管理
0 引 言
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及成本上升,越来越多的建筑开始开发屋顶,作为停车场、运动场或用于经营活动。屋面人员在这样的屋面露天场所长时间活动,有可能遭受直接雷击而造成伤亡,所以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1 规范对屋面露天场所的相关要求
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第11.5.5条要求:屋面露天汽车停车场应采用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作接闪器,且应使屋面车辆和人员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该条文仅针对屋面的露天汽车停车场。
2 接闪器保护范围的含义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采用网格法和滚球法来确定。上述场所中,由于使用需要或美观要求,很多情况下不采用架空接闪带(线)作接闪器,而只会设置不定数量和形状的接闪杆、接闪带或金属构件,此时一般采用滚球法。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5.2.12条规定:用许多防雷导体(通常是垂直和水平导体)盖住需要防雷的空间,即用一定半径的球体滚过上述防雷导体时不会触及需要防雷的空间,通常被称为滚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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