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恐惧的教育功能及其限度
2015-03-21章乐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6期
章 乐
(南京师范大学 道德教育研究所, 江苏 南京 210097)
论恐惧的教育功能及其限度
章 乐
(南京师范大学 道德教育研究所, 江苏 南京 210097)
恐惧是人类在感知或想象到具有危险性的事物不断接近时,产生的一种伴随着强烈的紧张和不确定感的情绪,它不仅受事物的自然属性影响,而且还受事物的文化属性影响。恐惧是一种消极情绪,我们一般都对其做消极理解,其实,恐惧也有积极意义。对于教育而言,在特定的条件下,恐惧常常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提升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人增强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能力;孵化社会性的情感;孕育勇敢的品质。尽管如此,要想实现恐惧的这些教育功能,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恐惧在教育中的三个限度:其一,教育中所引发的恐惧要适中;其二,儿童所恐惧的事物要合理;其三,不能让年幼的儿童感到恐惧。
恐惧; 教育功能; 限度
一、理解“恐惧”
对于恐惧我们并不陌生,因为几乎每个人有过恐惧的体验,但是要说清楚恐惧是什么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般而言,对恐惧的理解包括三个方面:其一,人恐惧时有怎样的体验;其二,何种事物会引起人的恐惧;其三,人为什么会恐惧。
(一)恐惧时有强烈的紧张和不确定感
一般说来,恐惧不是一种推动我们对待感受对象的积极情绪(力求接受它,喜欢它,热爱它),而是一种力图保护自身免受有害事物侵扰的消极情绪。不过,在特殊情况下,人也会主动寻求一定的恐惧,来获得消遣,如观看恐怖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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