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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科举制度与现代公务员考试视野下的中国“官本位”思想

2015-03-21孟凯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4期

孟 凯

(南京农业大学思政部,江苏南京 210095)

一

“科举”一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制度,即从隋代设立进士科之后以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即从两汉已开始出现的分科目制诏策试察举人才任予官职的制度[1]11。本文论述的“科举”主要是指狭义的科举,即创始于隋朝开皇七年(587年)的科举,而“严格意义上的以考试为主的科举制度产生于唐代,到了北宋,弥封、誊录、回避等科举立法全面完善,清除了举荐制残余,一切以考试为准,科举制度成熟定型,而文官治国体制也正是在北宋彻底地、稳定地建立起来,贵族政治、武人政治从此基本上退出了封建中国的历史舞台。”[2]2毋庸置疑,中国科举制度是世界文官体制最早、最为公平的选官制度。一方面它理论上为所有人打通了进入政治圈施展理想抱负的通道;另一方面也基本杜绝了官员政治权力的世袭,保证了相对的公平与自由。相较于西方的贵族政治确有先进之处,所以18、19世纪欧洲学者对于中国科举制度的评价亦比较正面与积极。科举制度不仅具有开放性,还兼具公平竞争,但只要有考试就有不公平与舞弊现象,此现象古今一也。

科举制度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演变与改革,而以考试为主的形式从未改变。科举制度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次是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殿试免黜落制”的施行,即是说殿试阶段没有人员淘汰。这种考试没有人员的淘汰,之所以如此自有其实际考虑,当时宋、辽、西夏三国鼎立,许多宋朝屡试不中的士人,索性投奔辽、西夏两国,并极力为之出谋划策威胁宋朝,为了进一步笼络士人便取消了殿试淘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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