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河北省地下水资源的立法保护
2015-03-21张丽晶
河北水利 2015年7期
张丽晶
河北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32mm,水资源总量为205亿m3,现状人均水资源量307m3,仅为全国平均水资源量的1/7。河北省是全国少有的没有过境(入境)大江大河的省份,客水资源严重不足,加之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地下水逐渐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赖以支撑的水源。而地下水大量超采,带来地面沉降和地裂、河流断流和干涸、湿地萎缩和泉水断流、海水入侵等地质灾害。做好地下水资源保护,尤其是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地下水资源迫在眉睫。
1. 地下水资源保护的难度
1.1 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状况
上世纪60年代中期,河北省发生严重干旱,60年代末和70年代是全省机井发展最快的时期。进入80年代后,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解决水资源匮乏、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地下水取用量迅速增加。地质勘探部门资料显示,河北省深层地下水位正以每年0.5~1.0m的速度下降,与上世纪50年代相比,深层地下水位已下降40~60m。在衡水、沧州等地,最大井深已经达到400~500m左右。地下水超采区水井水泵至少更新了三代,第一代为手压式水泵,第二代为潜水泵,第三代为深井泵。
1.2 地下水污染防治未得到很好的控制
由于地下水污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加之受“重开发、轻保护”意识的影响,人们对地下水污染预防与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疏于监管,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初步调查表明,石家庄、唐山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城市局部地有机物污染程度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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