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业发展现状浅析
2015-03-21邢艳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5年1期
邢 艳
(赤峰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1 我国信托业经历的六次整顿
我国信托业的正式恢复以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在北京的成立为标志.当时,国家为了搞活经济,支持国民经济建设,鼓励开展信托业务,如信托贷款、设备贷款等.1981年至1982年两年间,信托投资公司数量迅速膨胀,他们与银行抢业务挣利润,严重扰乱了当时的国内金融秩序,也助长了国内物价的上涨和企业投资规模的膨胀.在此背景下,1982年,国家决定对我国信托业进行第一次的全国性整顿.其主要目的是将计划外的信托业务纳入管理体系,即全部信托业务均由人民银行或其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第二次整顿.1984年,国家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将经济改革的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该政策再次刺激了信托业的扩张,信托业借此机会加剧对固定资产投资,导致经济过热,国家物资供应计划失衡.于是1985年,央行决定再次整顿信托业.1985年央行颁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限定了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明确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类同于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且可从事实业投资.
第三次整顿.到1988年底,我国信托投资机构已达上千家.198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通知》,标志着信托业的第三次整顿.这次整顿的重点是撤并信托机构和业务规范.经整顿,信托公司的数量由1000多家减至339家,各类贷款规模增长过快的现象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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