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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五行》天人关系研究

2015-03-20李加武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武陵学刊 2015年2期

李加武(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中华德文化研究□

郭店楚简《五行》天人关系研究

李加武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作为孔子之后、孟子之前的儒家文献,郭店楚简《五行》篇继承并发展了在孔子思想中还处于萌芽阶段的德性之天的观念。在《五行》中,德具有内在的超越性,它是天道在人心中的体现,是天人合一的基础。但在实际生活中,德还处于潜在性阶段,因而天与人并非现成就是合一的。要在完成了的德的基础上重新实现天与人的合一,需要有来自主体方面的内在依据,这就是作为主体超感觉认识能力的“圣”。《五行》追求的天人合一的理想形态是天道主导人道。

关键词:郭店楚简《五行》;天人合一;德;圣

“天”,《说文·一部》释之曰:“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天’字在甲骨文中的字形,或象人正立之形而特大其顶,或在人正立之形上加短画以标明头顶所在之处”,其“本义是指人的头颠顶”[1]。“天”字在殷代甲骨卜辞中已经出现,并有几种写法,其意涵也有以下几种:一是指人的头顶,这是“天”字的本义;二是指高、上、广大,如“天邑商”即“大邑商”之意,这是“天”字的引申义[2];三是指地名、方国名或族名。“由此可见,‘天’字在殷人的头脑里压根儿就没有至上神的观念。”[1]然而,到了周代,“天”的观念逐渐取代作为殷商时期至上神的“上帝”观念,成为新的至上神。在周人那里,“天”作为其所崇拜的至上神,也经历了一个意义成形的过程,即:首先,“天”由其本义即人的头颠顶引申为头顶上的苍穹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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