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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利益群体需要及其结构特点
——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视角

2015-03-20高天琼

关键词:利益群体道德

高天琼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100732)

转型期利益群体需要及其结构特点
——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视角

高天琼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10073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和体制的转轨,群体之间在利益方面出现了较大的分化,导致不同群体在利益层面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也凸显出来,这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了利益博弈时代。我们要在改革进程中协调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公正的利益平衡机制,确保社会群体之间都能从改革和发展中实现利益的增进,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多元利益关系、治理道德失范的关键。

利益群体;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失范;道德建设

人类活动既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创造,也是一种对利益的追求。但由于各人具体情况不同,不可避免地在利益的分配上出现了分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由于改革本身就涉及到利益的调整,所以由改革导致的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会使得社会结构发生重组,进而由于利益的调整也会使得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产生道德失范现象。

一、转型期不同利益群体需要的变化及其结构特点

需要和利益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其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了人们交往中的一个焦点问题。“需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层动因。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1]78~79马克思又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82在人类社会关系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的自然需要构成了人类最初实践活动的动因,而人的需要又激活着人的能动性并推动着新需要与新实践的循环式发展。同时,需要的产生又都来源于人们在交往中所形成的对利益的追求,并进而影响到人的生存与发展。人的利益需求体现在极端时,难免与他人的利益需要产生矛盾甚至冲突,这种矛盾一旦放大到群体之间,形成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导致社会的动荡。人的需要都是对需要对象的明确指向,在现实中都体现为某种具体的利益诉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利益失衡是导致社会矛盾的深层原因,利益调整是社会改革的精神实质。一方面,“利益是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3]163,人们在改革中感受到了自己的利益所在,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以期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中国也由此走上了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另一方面,改革在全面调整全社会利益格局的过程中,也会让其产生分化和重组,群体之间基于利益差别的博弈也会产生。但不可避免的是,由于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博弈和平衡机制建立的滞后,让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叠加,又因利益关系的失衡而凸显。纵观人类社会之所以经常出现不和谐的现象,利益关系的失衡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了一个社会转型期,社会需要的结构出现了新的转变,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当前的利益分化主要表现为如下一些特点:

1.利益结构的多元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陆续出现三大类型的利益群体:一是在计划体制下延续下来的利益群体;二是在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博弈中形成的中继性利益群体;三是随着市场体制的推进而生成的当下利益群体。如以其所从事的职业为标准进行细分,具体又可分为五大类利益群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进城打工人员。社会的需要结构与社会收入结构存在正相关关系。在1978年以前,我国国民总体贫穷,社会财富的平均化水平高,这决定了全社会的需要比较单一,差异性较小,因而整个社会的需要链较短。改革开放后,社会的贫富差距逐步扩大,导致社会的需要链被拉长,需要的差异性扩大。据报道,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标准0.4,达到了0.47,个别地方更高,贫富差距已经突破合理界限。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正呈现多范围多层次扩大的趋势:一是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二是行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明显;三是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四是地域性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东中西部的收入差距拉大。收入差距扩大后,处于不同利益群体的人由于其经济状况的差别,其需要的差异性也会扩大。因此,从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角度看,如何提供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满足多样性需要的难度显著加大。

2.利益主体的分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体制转型的推进,利益分化也随之出现并急剧扩大。在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个让社会备受关注的弱势群体。他们由改制背景下的原国有企业职工为主体,包括不能全额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下岗或划断的职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中西部地区的农民组成。他们收入不稳定,受歧视,利益需要被挤占,市场竞争力停留在体力劳动基础之上。与之相对应的是,新兴的资本集团越来越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受益群体,同时以社会精英为代表知识集团垄断了话语权,此类强势群体只占人口的小部分,但其拥有的资源总量却占社会资源的绝大部分。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增强和国家创新战略结构的牵引,弱势群体更容易被边缘化。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强,城镇化步伐加快,导致大量新的社会需要的产生。以典型的进城农民工为例分析:从改革开放之初,农民工开始大量出现,构成我国第一代进城农民工。目前,他们的子女已基本成年,由此出现了大批户籍在农村、成长和生活均在城市的第二代农民工。一般而言,第一代农民工主要以打工挣钱为主,他们任劳任怨、熟悉农村生活,只是将城市作为自己的暂居地和打工挣钱的地方,较少希望长期居留城市和追求经济收入之外的需要。而第二代农民工显著不同,他们对农村陌生,不愿意再返回农村生活,希望能在城市生存、发展,他们希望在工资之外,获得城市的身份认可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权利,这就产生了除工作之外的其他需要,如户籍的需要、发展需要、城市认可与接纳的需要,等等。这比起第一代农民工而言,其需要的构成显然复杂得多。在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大量新的问题:如交通拥堵、房价飞涨、入园入托难、垃圾围城、治安压力增大等大城市病问题。在农村,则出现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问题等。这只是一个现实的例子。事实上,在转型期的当代中国社会中,类似的情况层出不穷,导致大量新的社会利益群体及其需要的产生。“利益就其本性来说是盲目的、无止境的、片面的,一句话它具有不法的本性”[4]179。如果利益分化过重,贫富悬殊拉大,则会导致那些合理利益得不到满足的利益主体采取激进手段来获取自身利益,继而引发社会动荡,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

由于利益的分化所形成的不同利益群体围绕利益关系的调整进行的博弈,使得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者与群众的矛盾。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过程中,因处置不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频频发生,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构建的突出问题。在企业内部也因为利益的关系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二是城镇化的推进所引发的社会矛盾。由征地和拆迁引发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有些社会矛盾还存在进一步激化的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这方面的问题又集中表现为两类:农村征地引发的“失地农民”问题和城市拆迁引发的拆迁户权益保护问题。三是干群矛盾日益突出。干部中的“四风问题”普遍存在,导致人浮于事;浮夸、虚报、摊派和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让群众不堪重负。更有甚者,一些领导干部运用公共权力谋求权力资本化,侵吞国有资产,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些现象都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随着社会的转型,人们追求利益需要的最大化,在思想道德领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先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甚至普遍遭到怀疑与否定,逐渐失去了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而新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还没真正建立完善起来,新旧道德观念发生冲突,于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道德失范的现象。

道德失范是指原有的道德观念及其价值伦理体系失去有效性,不能对人的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发挥正常的引导和调节作用,从而表现为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失控、无序和混乱。道德失范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一是在道德心理上,是非、美丑、善恶界限不清,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蔓延;二是在道德情感上,勤俭节约被嘲笑,挥霍无度被视为时尚,好人好事被视为别有用心;三是在道德理想上,道德理想迷失,向前看不如向钱看,讲实干不如讲实惠,当劳模不如当大款[5];四是在道德行为上,缺乏社会公德,无视公共法则,脏乱差现象严重,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对人粗鲁无礼动不动拳脚相加,坑蒙拐骗、制假售假现象层出不穷,人与人之间缺乏最起码的信任,出现信任危机等。因而,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就在于多元利益主体在利益博弈中实现利益平衡。

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多元利益关系

由于我国的收入差距正呈现多范围多层次扩大的趋势,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强,城镇化步伐加快,导致大量新的社会需要的产生。再加上转型期中出现的体制变革、结构调整和利益分化,增加了社会需要结构的复杂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文化教育和社会管理领域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改革在增强了社会活力的同时,也导致了不同社会阶层的分化,最典型的如自由职业者增多,人们的就业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直接导致全社会的需要结构发生变化。一大批下岗职工在失去原有“单位”依托的同时,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困难,基本生存性需要变得更加强烈。特别是近些年来,在我国社会成员中出现了仇官、仇富心理,多个地方出现了一些“非利益相关者”突发事件,个别当事人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究其原因,很多都与个人心理失衡、仇官仇富心理滋生有关。此外,奢侈品的消费与贪污腐败之间的关联度极大。有关资料表明,很多出国购买奢侈品的人都是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消费,而还有些则是购买奢侈品用于行贿。因此在中国成为奢侈品消费大国的背后有腐败的增长、道德的堕落和贫富差距的增大,以及由此而导致的阶层矛盾的激化。

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既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6],也是“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7],只有活而不乱、和而不同,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健康发展。而十八大以来,党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协调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的利益关系提供了以下三个维度:一是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多样化的社会关系中,社会阶层的利益关系是最重要的一种社会关系。利益整合是在承认各种利益群体存在的合理性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共权力的调控职能,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整合的目标,就是要使各个社会阶层“文明、和谐”。二是化解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我国目前基尼系数超过0.4的国际警戒标准。这一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所以要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化解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体的利益。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三是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发展中所获得的成果,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通过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说到底就是要切实提升社会公平程度,尤其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人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只有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融洽、协调,社会大众就能够心情舒畅,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潜能就能得到释放。在社会转型期,体制改革将全面导致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人们价值观念的巨大变化,这些变化还推动了人们对利益需求的增长。利益博弈格局随之日益复杂。为此,管理者必须健全和完善最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表达和平衡机制,不仅要让他们把对利益的渴望和追求表达出来,而且要总览全局,平衡利益冲突,解决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最终形成利益共同体。这就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健全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规范和拓展利益表达渠道。所谓利益表达,就是利益主体通过向外界表明自己的利益诉求来达到实现自己利益要求的行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应该“通过广泛发扬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8]274。只有让不同利益主体的要求得到顺畅的表达,才能减缓其对社会的冲击。也只有通过一定的渠道了解各利益主体的要求,才能做到决策的科学化和利益整合的有效性。所以,建立起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环节。二是建立健全公正的利益平衡机制,协调多元利益关系。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是追求活力和效率,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所以,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应该只从自身利益考虑问题,更不应该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当然,问题还在于利益关系中的公正问题不能单靠主体的自觉来实现,毕竟我们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需要政府采取一定的措施乃至法律来加以维护,依法治国,建立起公正的利益平衡机制,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正视转型期我国多元利益主体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发展过程中所难免出现的利益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使各利益主体在博弈中均衡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也是我们目前应该着力为之奋斗的目标。

三、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治理道德失范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而这些方面的协调发展离不开道德建设的支持和维护。试想在一个道德状况混乱的社会,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也不能得到协调的发展,人与人之间也不可能做到平等友爱、和睦相处,社会生活也就不可能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说,道德建设的状况对整个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当前社会上出现的道德失范现象,绝不能掉以轻心,而应该加大在道德建设方面的力度。

1.解决新旧道德的冲突,建立文明、和谐道德体系

从道德本身去评价道德显然是不科学的,这样只会使道德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更加严重。当前社会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的道德现象确实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这些不良的道德现象不论是从传统的道德来看,还是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都是应该予以否定的,这些不良的道德现象与市场经济并不具有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而是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市场经济的选择,历史已经证明是明智的。市场经济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社会的物质财富,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要重新构建的道德体系,应该是在继承优良的道德传统(如尊老爱幼、诚信有礼等)的基础上整合现代社会的合理因素(如竞争观念、效率观念、民主观念等),既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又能指导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道德体系。这种体系能使市场的效率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能够充分调动每一个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又能引导社会的进步与平等,把市场主体的行为引向“利己”与“利他”的统一。“利己”与“利他”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任何行为主体要想实现“利己”的目的,都应该以“利他”作为前提,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能存在下去,才能从整体上增加社会的福利,这就要求每一个行为主体在行为的过程中把道德原则贯彻到底。而这些道德原则的形成与贯彻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要求在建设道德体系的同时要有制度的力量作为支撑。制度层面上的支持应该成为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新闻媒体在道德宣传上要弘扬正能量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经济社会,现代传媒以其覆盖面广、渗透力强、影响力大的优势担当着信息传播使者的重任。新闻媒体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两种手段,对社会主义的新道德、新风尚进行大力宣传,对社会上的一些丑恶、腐朽、落后的道德现象进行鞭挞,在道德建设中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新闻媒体道德宣传上的主流是健康的,但是不能否认,有少数媒体特别是一些非主流媒体,在道德宣传上存在着误导受众的现象,如向受众鼓吹“及时行乐”、“玩世不恭”的思想道德观念,宣扬实用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庸俗主义等,把受众引向一种萎靡颓废的状态,片面强调个人自由与利益,忽略个人对社会应有的责任。有一些媒体,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迎合少数人的不健康心理,在报道上追奇猎艳,格调低俗。少数媒体在道德宣传上的不健康的甚至错误的引导,会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任何错误的引导都会对社会的伦理道德构成挑战,不利于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也是背道而驰的。因此,新闻媒体在道德宣传上要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产品的商品属性日益凸显,不讲经济利益,媒体也不可能生存下去。但新闻媒体不同于一般商品,它担当着宣扬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相一致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所以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不矛盾,只要媒体在新闻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多出精品,在报道内容和形式上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满足不同阶层受众多元化的信息需求,把新闻的指导性与可读性结合起来,通过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与辐射力,从而求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在满足不同阶层受众的多元化的信息需求时,要对受众的需求进行合理的引导。新闻媒体要对正当合理的需求要作出积极回应,并将其引导到更高的层次上与品位上,宣传正能量。对那些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则要运用舆论手段对这些需求进行批评、监督。

3.坚持道德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我国的道德教育往往存在这种情况,设定一种很高的道德标准,然后号召全国人民向之学习,而不顾社会经济的现实情况,不顾国民的现实道德水平,忽略了对具有广泛性的道德的教育。殊不知,这样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广大民众因无法做到而干脆不做,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这样,原本用于教化人的道德标准,不但没有真正起到教化人的作用,反而把大多数人都变成了不道德的人。这样,这些高标准的道德就不是真正的道德,而应该是“伪道德”,甚至是“反道德”。因此,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德是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所谓先进性是指它代表了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代表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它体现在道德要求上,是社会主义阶段对于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所要求践行的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的广泛性,是从目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强调在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基本原则时,要考虑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水平,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际关系的现实,等等。由于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所从事职业的不同,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是多种多样的。对于这些扮演着不同社会角色的人,社会要求他们履行的义务和赋予他们的权利都是不同的,这就必然要有与不同的社会角色、不同的社会层次相适应的道德规范、道德行为、道德观念。这些道德规范、道德行为、道德观念必然是具有层次性的,是广泛性的道德与先进性的道德的统一。广泛性的道德是世俗道德,是大部分人都能遵守都能做到的道德,先进性的道德是一种“圣人”式、“精英”式的道德。西方的道德文化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认为人间无圣贤;而我国的道德文化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上,认为人间皆圣贤。人间还是有圣贤的但决不可能都是圣贤,我们应该抛弃“圣贤论”的立论基础,在建构道德体系时纳入多元和多层次的评判视野,既要弘扬高尚的道德情操,但更应该推广立足于现实社会的世俗道德,培养丰富多彩的道德个性、道德情操,建构多层次的道德体系。

4.建立一套完善的道德补偿激励机制

虽然社会上存在道德失范的现象,但在我们的周围仍不乏道德高尚的人,他们高尚的行为由衷地感动着很多人。但在社会上也得确存在另外一些人,他们将见义勇为称之为“傻瓜行为”,当社会需要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的时候,他们明哲保身,表现出“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冷漠,他们选择明哲保身,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使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高尚的道德行为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并使自己陷入窘境,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究其原因应该是社会、政府没有给这些英雄多一些关怀。见义勇为者即使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得到精神层面的表彰鼓励,但仅这些精神上的激励是不够的,对那些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甚至落下残疾的见义勇为者来说,他们也需要物质层面的补偿与支持。虽然很多地方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但大多数都是民间性质,资金来源不稳定且资金额也有限。而政府在这方面缺少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的道德补偿激励制度,是致使很多因见义勇为而导致伤残而又没钱继续治疗的人陷入一种悲惨境地的重要原因,这实在是很让人寒心。如果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就会造成一种负面的“强化效应”,这可以用西方社会心理学的“强化理论”来解释。强化理论是一个理论群体,其中的社会学习理论指出,社会学习的过程会使人的某些行为得到强化,可以通过直接反应发生也可以通过对他人的行为的观察而发生。一个人的行为会成为其他人信息的源泉,观察者可利用这些信息产生或不产生行为。试想,一个人因做好事而导致悲惨的结局,这会给人传递一个怎样的信息?当事人会作何感想?当事人身边的人又会作何感想?社会又会作何感想?这样下去,谁还会做“没有好结局”的“好人”呢?长此下去,社会能不越来越冷漠吗?实施道德行为是需要成本的,成本可以分为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有形成本指的是物质方面的成本,无形成本指的是精神方面的成本。道德成本包括道德行为实施过程中的成本,也包括道德行为选择的成本。道德行为选择的成本包括选择一种价值放弃另一种价值的成本以及选择该价值可能带来的意想不到的实施该道德行为之后的后续成本。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实施道德行为并不是为了得到回报,因为道德行为是人们发自内心的一种善的表现,同时,也是在履行一种义务。既然是在履行义务,也就应该享受履行该义务的权利。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选择成为道德主体实际行为选择的重要因素,也形成了道德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性。因此,建立完善的道德补偿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使道德主体的德行代价得到补偿,增强其执着于高尚德行的信念和现实实践;另一方面,社会对道德楷模的认可和补偿,会形成全社会高尚德行选择的导向作用,营造抑恶扬善的道德辐射效应”[9]。道德补偿激励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评价机制,二是保障机制,三是反馈机制。评价机制是对已实施的道德行为进行评价,以确定该道德行为是否应该得到补偿以及应该得到多大程度的补偿。一套规范化的评价机制有利于形成一种长久的激励作用,对于社会道德风气的形成和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保障机制是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应该获得道德补偿的行为主体切切实实能得到补偿。反馈机制是对道德补偿的落实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进行反馈。

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正视转型期我国多元利益主体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发展过程中所难免出现的利益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使各利益主体在博弈中均衡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解决道德失范的关键,也是我们目前应该着力为之奋斗的目标。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列宁.列宁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5]沈世纬.舆论导向与道德建设[J].新闻战线,2004,(6).

[6]青连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抓住几个着力点[J].科学社会主义,2004,(5).

[7]孙立平.利益时代的冲突与和谐:和谐社会是利益均衡基础[N].南方周末,2004-12-30.

[8]郑志飙.科学发展观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

[9]王凡.道德失范、道德成本、道德补偿[J].广西社会科学,2003,(1).

[责任编辑:朱建堂]

B26;B822.1

A

1001-4799(2015)01-0018-06

2013-09-1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2M510707

高天琼(1975-),男,湖北云梦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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