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房地产企业会计与税收差异
2015-03-19四川省富顺县地方税务局曹钦水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5期
四川省富顺县地方税务局 曹钦水
一、前言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均存在一定差异性。近年来,税收政策改革步伐不断加快,改革程度不断深入,房地产企业会计与税收间存在的差异也越来越突出,会计与税收差异性的存在大大提高了企业账务处理的难度,企业会计工作地开展面临越来越到的难题。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与税收差异分析
(一)会计与营业税间存在的差异
会计与营业税间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企业经营收入确认问题上。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有收入的存在才会有与之相对应的成本、税金等支出。在会计工作中,对企业收入的确认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条件:实行销售行为的企业需将存在于商品所有权的相关风险、报酬等转移到商品的购买方;销售企业不保留任何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对已完成出售的商品进行任何控制;企业收入金额可进行有效计量;与商品存在相关联系的经济利益存在流入销售企业的可能性;具体成本经进行有效计量。企业会计在完全满足上述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才可对企业收入进行确认。
在营业税的相关税收法规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对不动产进行销售或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过程中均是使用预收款方式,纳税发生具体时间为预收账款收到当天。因此,在预收账款收到当天,房地产企业对企业收入进行确认,并交纳相应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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