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的儿童参与权保障的法理基础
2015-03-19包运成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包运成
(贵州师范大学 法学院,贵州 贵阳550001)
教育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活动,借助法律保障儿童在教育中的参与权,使儿童充分地参与到教育之中,是儿童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为了使教育中的儿童参与权得到很好的保障,有必要探讨其法理基础,特别是其价值取向、基本要素和原则,但是人们对此理论研究尚不够深入,故本文拟对此作一些探索。
一、教育中的儿童参与权法律保障的价值取向
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在教育中,既要给予儿童充分的参与机会,使其参与自由得到实现,又不能因儿童行动过于自由而影响教育正常有效开展; 既要使儿童学习效率最大化,又要使儿童的参与公平合理化。这突出地体现了教育中的儿童参与权法律保障的自由、秩序、效率、公平价值取向。
(一)自由和秩序
1.自由。人们一般从人相对于自然、社会、自我三方面来讨论自由[1]:“自由的人之所以是自由的,在于他能够认识和把握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系、创造和完善社会组织形式; 在于他能够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合理地调节自身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在于他能够充分认识和发展人自身的智力和体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自身的创造性、完善人自身。”[2]“自由的实现是一个在人类现实社会中具体的实践过程,需要协调个人之间、群体之间及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冲突,需要合理配置个人与社会的权利和义务”[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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