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的“特异”修辞
2015-03-19许祖华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王 丽,许祖华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湖北武汉430205;2.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一、何谓“特异”修辞?
“特异”修辞,是笔者生造出来的一个概念。之所以用“特异”这个概念,是因为鲁迅所采用的修辞手法,在古今中外的各类修辞学著作及论文中都找不到与之相匹配的概念或类别。新加坡的林万菁曾使用了一个解说鲁迅在创作中所采用的“特异”修辞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曲逆”。林万菁不仅认为“曲逆”是鲁迅常常使用的修辞方法,而且认为“曲逆”还是鲁迅在创作中使用修辞的“规律”,即,在林万菁看来,鲁迅创作中与众不同的修辞的基本规律就是“曲逆律”。林万菁还从四个方面对“曲逆律”这一概念进行了解说[1]359~360。
林万菁从鲁迅的各类作品中列举了很多实例来说明“曲逆律”不仅在鲁迅所创作的各类作品的修辞中存在,而且也是鲁迅个性化的修辞的内在依据。林万菁的解说尽管复杂,其实如果从概念本身来看就是“曲”与“逆”,曲的所指是“曲折”,即曲折地表达各种意思;逆,则是违反语言,包括词语使用与语法使用的一般规则。这一概念虽然能有效地说明鲁迅各种作品中修辞的一个共同特征,但从这位学者所列举的鲁迅作品中“曲逆”的实例来看,却不尽合适。如,“词汇曲逆,则语意亦随之曲逆,如鲁迅用倒词,不说‘命运’而说‘运命’,不说‘灵魂’而说‘魂灵’,不说‘诅咒’而说‘咒诅’,词形异乎直顺,语意自然为之一转。句法曲逆,语意亦曲逆,如鲁迅故用反复,可简处故繁,不避复沓”[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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