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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如何才能增得不“痛苦”?

2015-03-18赵晓

中外管理 2015年3期
关键词:社会福利税制宏观

赵晓

增税已是大趋势,那些与增税相“配套”的动作更值得我们思考。

2015年春节刚刚过去,一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映入人们的眼帘。但细观其内容会发现,仅是把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这样不解渴的减税政策也能引起人们的关注,说明如今的企业实在太需要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了!

但中国企业面临的政策现实是什么呢?

减税已无可能

在中国经济转型和复苏的困难时期,通过减税和放权以激发市场的活力,一直是大家的共同期盼。但是,为什么减税喊了这么些年,增税却一直在持续?最直接的原因是,减税和减支是硬币的两面,减税必先减支。支出减不下来,何谈减税!据媒体报道,2014年全国税收比上年增长8.8%,并首次突破10万亿大关。

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时,老百姓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需求就会直线上升。中国现在人均GDP已经超过7000美元,民生支出的需求和刚性都很大,加之我国现阶段的行政管理改革和经济市场化改革还远未到位,继续减税对政府财政,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财政会带来很大压力。所以,从平衡预算的角度看,进一步减税的空间已然不足。

另外,从横向比较上看,中国税负也有适当提升的空间。2014年,我国以税收收入计算的小口径宏观税负大约也就是20%左右,OECD(经合组织)美洲国家平均宏观税负为27%左右,而OECD欧洲国家平均为37%左右,发展中国家平均为25%左右。也就是说,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还是不高的。

对于今后的税制改革方向,十八大的定调是“稳定税负”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这些举措中,除了“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这一条外,其他的改革基本上都是增税举措。由于目前中国税制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间接税占比过高、收入差距和经济结构调节能力差等等,十八大提出的税制改革举措非常必要也很紧迫。

但关键是,增税之后该怎么办?

增税之后该做点什么?

第一,要加快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该增的要增,但该减的也要减。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增税政策推出来很快,而减税政策的推出总是磨磨唧唧。比如,成品油消费税可以在半个月内连续两次上调,而对于之前普遍诟病的“馒头税”、“月饼税”之类却总没有实质性改进,对创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也总让人觉得不那么解渴。

第二,要加大力度清理非税收入。除了税收之外,政府还有一大块的收入就是非税收入。这些收入虽然不是税收,但一样具有税收的实质,就是都要由老百姓来负担。2014年,初步估计这块收入大致在8万亿左右。清费正税是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革方向的,但我们不能让税“正”了,而费却总“清”不了。

第三,要着力于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一个国家的税负是否“痛苦”不应只纠缠于税负高低,更应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如果政府所获得的大部分财政收入用于民生支出和福利水平的提升,即使稍高的税收水平也无伤大雅。欧美国家的宏观水平确实比中国高,但是他们的公民享受到了“从摇篮到坟墓”无所不包的福利,所以那些国家的民众对高税负的接受程度就比较高。在这些国家中,社会福利支出是财政总支出中的最大项目,一般都在30%以上,美国为45%,德国高达71.49%,而我国这一比例还不到30%。老百姓既要承担过高税负,又要自己攒钱买房和养老,更要准备大额资金用于医疗和下一代子女教育,如何能不“痛苦”?

总之,从现状与改革方向来看,增税在我国应该是大趋势,但增税之后该做点什么才更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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