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天理之性”与“气质之性”的深度两难
2015-03-18李智福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李智福
(中山大学 哲学系,广州510275)
中国哲学史上,朱子[1]①本文凡引朱子原文,均引自朱傑人等编《朱子全书》(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文中只标明卷次和篇名。构建了庞大而严谨的形上学——心性论体系,令人叹为观止。朱子哲学集儒家形而上学之大成,他继承了中国哲学固有的范畴,比如理、气、性、心、太极等一系列纯哲学术语,同时又赋予其新的哲学内涵。或许正如学者所指出的,由于中国语言是非哲学性语言[2],古人在运用这些词汇时或没有遵守严密的逻辑规范,因此我们对这些哲学范畴不能明确地定义,以至于增加了我们理解古典和诠释古典的难度。但这并不能妨碍古人在构建哲学体系时的整体有机性和逻辑一致性,除非先贤在处理一些哲学问题时略显粗糙或失之偏颇。治中国学术,陈寅恪告诫我们当有“同情了解”之心,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捍卫道统,墨守门户。本文将逐一分疏朱子的理气关系和性理关系,揭橥其中之深度两难,以此追思乎昔哲,就教于时贤。
一、理一分殊
朱子的形而上学,以理气关系、理一分殊为核心,其经典表述为:“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答黄道夫》,以下简称《文集》)通常认为,在朱子的形而上学体系中,理是其本体论意义上的终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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