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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现象的德性伦理解析

2015-03-17陈瑞洋卓高生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陈瑞洋,卓高生(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最美现象的德性伦理解析

陈瑞洋,卓高生
(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摘要:“最美人物”的“最美事迹”是爱人之心的行为表现与价值取向。人性的崇高在英雄与普通人之间没有界限,“最美现象”激发了人们对人性的思考,对健全人格的呼吁,对现实伦理困境的突围,是人文主义理念的时代要求。“最美现象”是人的价值的体现,是真、善、美的弘扬,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构建一个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

关键词:最美现象;德性伦理;伦理意蕴

近年来,社会不断涌现“最美妈妈”、“最美司机”、“最美教师”,给我们呈现的是大爱天下,告诉我们平凡的人生同样可以有不平凡的经历,人性的崇高在英雄与普通人之间没有界限。不是英雄事而是普通凡人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事件,这些现象,老百姓冠之以“最美”,这种最美是对善良的道德环境的渴求,同时又是对当下出现的各种道德怪相的抨击。作为社会中个体的不同角色担当,他们都有自由德性的要求和自觉德行的实践。最美现象是爱人之心的行为表现。这种最美是对他人的生命存在之事实的关注与爱。“最美主体”所思所行的一切是个人内心道德观念的体现,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此种品德,“最美主体”不仅在内心获得了充分的自由而且能轻松自如地履行道德实践,更能对其他社会成员起着良好的示范作用,由此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最美现象的践行就是个人自觉接受伦理精神、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按道德的要求在生活中实践,进而通过社会的传播,促使伦理精神、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变成全社会每个人的内心指导原则和道德律令。

一、最美现象的德性伦理意蕴

最美现象在其产生形式上有偶然与常态之分;在其关系上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主体上主要表现为平民性,他们都是平凡又普通的人,但是他们一瞬间的行为或一份默默的坚持,却将“最美”写在我们心中。其内涵表现了个体道德关切与社会共同善的统一。作为道德个体在社会整体生活中的一种善意表达(行动),最美现象蕴含深刻的德性伦理:即以个体德性为自因的伦理,它以个体的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完善为核心目标,具有内在自律的“自我约束”性道德力量和“自我完善”性的价值取向。

最美行为之所以产生,在于有爱人之心,即一个人有了爱人的心理冲动与欲望,也就可以在适当的情景中产生出同情他人的行为来。爱人之心构成了最美现象产生的直接心理、情感、认知动力,而最美现象是爱人之心的具体行为表现之一。“最美”实是心理、情感与行为融为一体,动机与手段、目的融为一体。因此,《新伦理学》写道:“当一个人在爱人的时候,就会与他所爱的人融为一体:看到所爱的人快乐,自己便同样快乐;看到所爱人的痛苦,自己便会同样痛苦。于是,一个人便会帮助他所爱的人得到快乐、摆脱痛苦,就像使自己得到快乐、摆脱痛苦一样;而实际上,他这种行为的目的,不但毫不为己而且还往往是自我牺牲。”[1]最美现象,成就高尚德性,在于一颗博大的爱人之心,是形于外的道德说教与寓于内的人性良知呼唤的统一,是人的道德意志与社会规范性的契合。内化于人心的道德观念外化为“最美行为”,促使人主动追求人格完善,在心中树立高尚的行为准则,培养维护“正能量”的责任。蕴育着向善的意志价值,亲善的体验价值以及知善的能力价值的“最美现象”是一种精神结构,使外在的规范秩序内化于内在的道德意志之中,在道德的实践中上升为一种稳定的德行。

二、最美现象生成的德性缘起考察

最美现象的主体都是社会中平凡的人,和传统高大全的英雄形象有所区别,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最美的。在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过程中,这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种积累式的德性伦理展现。

第一,它源于“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一体现伦理道德的人学意义和本真价值的哲学追问;从“人类行为事实如何”达向对“人类行为应该如何”的认识。“人”是什么取决于他的实现活动,即他在实践的生命活动中所实现的东西既是探索人类生存真理(即该怎样生活和如何生活)的普遍知识。因为伦理学是针对人类存在的生活现实而探讨“应该做什么才对”和“怎样做才对”的问题:就前一个问题而言,这“应该做”的对立面则是“不应该做”,而什么才是“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问题。而这个“应该”与“不应该”的标准和尺度问题又涉及到另一个更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做”与“不做”以及“应该”与“不应该”对人和社会的实际生活影响的问题,即对人和社会的实际生活带来好的影响还是不好的影响的问题,进一步讲,是好的影响大于坏的影响还是坏的影响大于好的影响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涉及人和社会的根本问题,即行为的价值来源与标准问题,以及如何确立认识其价值来源与怎样确定其价值标准的问题。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人的存在的根本问题,即利与害的问题,更触及到对利与害的性质规定和量的度量问题。就后者而论,这个“怎样做才好”的问题是建立在“应该做什么才对”的基础上的,当确定了“应该做什么才对”之后,同样存在着“怎样做”才好与不好的区别问题。在“怎样做才好”和“怎样做不好”之间进行的选择,不仅涉及到一个认识判断的问题,更涉及到一个手段、方式的选择问题和做的行为规则问题。一个内心充满德行理念的人,任何外在的强制也不能迫使他改变自己善的价值理念及德行追求。

第二,它源于现代公民人格健全的理性吁求,因为人所生活的世界必然是人的世界。在人的世界里,人所行和当行之道,只能由人来开辟。一个健全的人是人格完整统一的,气质、能力、性格、理想、信念平衡发展的。健全的人格还应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与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之上,把愿望、目标和行为统一起来。人格健全囊括了人的价值、道德以及涵养,是对人的道德修养、价值追求、知识结构及文化素养等重要因素的一种概括。我国教育家丰子恺先生曾认为,健全的人格即“圆满的人格”,应该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健全的人格更是人们追求圆满人格的过程,感受美,追求真,向往善,是真、善、美与知、情、意的完美结合①参见: 佚名. 教师职业道德内涵解读与实践导行[EB/OL]. [2014-06-08]. http://edu6.teacher.com.cn/tkc916a/kcjj/ ch1/se0/se1m.htm.。“最美现象”是人格健全成熟的标志,是一种于大爱中去守卫生命、创造生命,追求至善、至诚人格的体现。在不断提高自身的人生境界以及不断完善自身的德行中体会道德的价值在于躬行践履,而“最美现象”的出现激励并感化人们,使人们充满对人生、生活、他人、社会的积极情感,修养身心,塑造人格,满足人们对完美个性化人格的不渝追求,让忙忙碌碌的现代人重新懂得心灵的宁静和生活的意义。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也是人格健全的标志之一。人不仅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及其行为方式会对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而一个人格健全的人会让自己实践应该或需要做的事,尽可能与社会环境相一致,从而产生积极的影响。健全的人格有着自己明确的人生目标,对该做的和不该做的有着清晰的认识,使自己的行为服务于这个目标体系。人格健全的人具有很强的道德感,内心拥有深切的同情心和爱心,外化于乐于帮助他人,善于理解别人。在理想与现实的统一下塑造出社会发展所需的平民化理想人格。

第三,它源于现代生活世界中的伦理困境的现实突围。仁义道德远比功利主义更适合作为行动的最高指南。现代社会面临的是整体的困境,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立场。当今社会,物质财富不断丰富,但人类的生存状况特别是精神状况面临越来越多的困境,社会物欲横流,人们在追逐名利中沉沦于世俗进而迷失自我,精神越加匮乏,心理的失衡也日益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变相地造成了当代道德的无序和混乱。当前中国社会伦理秩序的严重失守,日趋加重的道德失衡、利益冲突、价值观对抗,普遍的社会腐败、权钱交易、坑蒙拐骗,慈善组织信誉度的失衡等,这一切凸显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从而造就了社会道德生活的无序。当代社会美德已经被边缘化了,中国的道德理论和道德生活陷入一种危机之中,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从对我国现阶段的道德现状所作的深刻的检视中可以看出,我国社会处于一种道德的窘境,道德建设面临一种严峻的挑战。内在道德精神的匮乏和伦理实践的弱化,又必将导致社会伦理道德的进一步失衡。但人们内心急于摆脱现代道德困境,期望用一种德行伦理来践行不断失落的境况。在真、善、美的领域中,人们预期以一种德行的实践来真正获得个性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第四,它源于当今人文主义理念凸显的时代要求。德行的践行能让人们规范内心的道德自觉与外在行为的一致性,进而达到个人生命价值与心中道德律令的的统一。人不仅作为一种物质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与文化的存在。人文主义强调人的本性与价值,重视人的存在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肯定人的能力,挖掘人的积极方面,注重人的精神方面,渴望一个更好的伦理道德环境。个体的行为与个体内心的感受和理念息息相关。对人的特性的挖掘,把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作为实践的目的和准则,是对人的精神归宿的关注。人具有创造性的理性行为的权利。当今人文主义是对真、善、美价值观念的表现,把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作为终极目标,强调着人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是人主体现实性和超越性的融合,是人之为人的特性,关系着社会发展的进程。人文主义始终要求人类对于自身存在与发展的把握。

三、最美现象生成的社会价值思考

价值追求,是一种重要的价值意识,是人们在一定场合以一定方式采取一定行动的价值倾向。德行伦理思想的真正价值只能孕育于社会生活实践中,即对德行的践行。道德主体的德行践行才会真正体现其价值,发挥其作用。

第一,是当代社会人性丰满的现实需要。人性指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的、基础的、质的东西。但是人之所以为人,还有其特殊的一面,这才构成人类的本质,亦即真实的人性所在。社会美德是指超越普遍社会行为规范的更高级的行为要求,他是普遍应该的,但并不是普遍必需的,社会美德可以要求全社会和每个人应该这样做,但并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全社会和每个人必须这样做。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发掘人类最好的样品,即具备适合这个种的一切要素的,具有发展得很好并充分起作用的人的一切能力,而且没有任何一种疾病、特别是没有那种伤害主要规定性的、绝对必要特征的显著疾病的人。”[2]这便是人性丰满的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便是人性丰满的人。人性丰满的人具有利他性、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特点,拥有一颗向善的心。外在行为表现为英雄式行为,为帮助他者甘愿做出重大自我牺牲。“人性丰满的人是竭尽所能,让自己完美的人。他们是一些已经走到或者正在走向自己力所能及高度的人。”[3]现实生活中的人性及人的行为需要模范的引导,而教科书上的榜样如流星般划过,迫使人们思考现实中需要怎样的模范或榜样。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特别是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难以抵挡住物质的诱惑,越来越世俗化;相反地,人性的目标变得遥遥不可期,越来越迷茫,随之而来的便是空虚、失落乃至绝望。而“最美现象”的出现正是黎明的那道曙光,给人们一丝希望,内心荡起一丝期许,满足人性发展的现实需要。“最美现象”给现实生活中的人及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构成人类的本质,揭示真实的人性之所在。

第二,有益于人们整体生活的善的品质的养成,使人以德性的力量获得个性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因为善念化作了行动,因为行动有了坚持,也因此变得感动人。道德规范不只是对人的行为的限定和约束,在本质上它还通过主体对社会角色的扮演而完成其德性之造就。崇高的品质内涵丰富,涵盖了真、善、美的各个方面。“最美现象”展现的是一种崇高的人性、善的品质,是中华民族美德最集中、最完整的体现,具有永恒的价值,特别是对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种民间阐释,对人们道德品质的培养,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善的品质的养成促使人们树立一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内化为人们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使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最美现象”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体现,又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激发人们对崇高品质的追求,进一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我们的行为回到社会道德准则的轨道上来,继而推动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形成。

第三,有利于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个人的道德观念及道德行为准则来自于社会生活实践,是社会存在的反应。在社会大转型、大发展时代,当对物质的追求成为社会主旋律时,人们的努力方向将被无形地牵引,对精神价值的追求出现变形的现象就在所难免。也就是说,若引导不慎,便要面对道德行为失范,从而引起是非、善恶、美丑不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我们的物质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与此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以及行为选择取向等亦发生变化。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发展与繁荣,都毫不例外地体现为两个方面:精神的发展与提升以及经济的发展与繁荣。相对来说,精神的提升与发展是经济发展与繁荣的动力;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又构成社会精神提升与发展的基础。因为每个人首先是一个肉体的人,是一个需要物质资源滋养才能够维持和保存其生命存在的人,所以对物质资源的需要构成了人之作为生命个体最基本的条件。从这一客观事实出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与否,在根本上制约着人的精神提升的可能性;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又从根本上需要一种伦理精神、一种道德理想、一种价值评价标准和原则作为经济市场的精神基础结构,并以此形成一套共守的经济市场道德规范。这套共守的市场道德规范,才是社会财产制度形成的依据,才是社会经济行为“应该”或“不应该”、“正当”或“不正当”、“正义”或“不正义”的现实判据,才是经济行为承诺和履行与否的根本准则。

新时期,必须善于发现美、宣传美、践行美,建构根基于生存本体论的日常生活世界,使德性-规范-德行在个体生命的存在样式中达致统一,提升个体的生存境界。“最美现象”是个体知、情、行的统一,将逐步成为行动主体的价值取向。一般来讲,有什么样的德性就应有什么样的践行。道德理念能否得到普遍践行并获得效果,从根本上取决于道德本身的文化内蕴力,而这种文化内蕴力即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之历史的智慧、文化人格和人本精神的结晶。“最美现象”是社会根据人类存在事实和人类行为事实所体现出来的共同本性和全社会每个人的普遍期望创造出来的,因而,它是客观的,不以某些人或某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选择向善,在时时有人痛呼道德滑坡的当今,正是我们社会自我救赎的一种力量。最美行为就是人性行为。“最美现象”告诉我们,这个时代依然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些平民英雄不平凡的事迹正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造现代社会道德高地的风向标。

参考文献

[1] 王海明. 新伦理学[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1: 198.

[2] 马斯洛. 存在心理学探索[M]. 李文湉, 译. 昆明: 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7: 168.

[3] 马斯洛. 动机与人格[M]. 许金声, 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7: 236.

(编辑:付昌玲)

Analysis of Virtue Ethics on the Most Heart-warming Phenomenon

CHEN Ruiyang, ZHUO Gaosheng
(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 Wenzhou University, Wenzhou, China325035)

Abstract:“The most heart-warming story” of “the most virtuous person” is the behavior and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kind heart. Humanity’ nobility has no boundary between hero and ordinary people. “The most heart-warming phenomenon” inspires people to think about human nature, call for a healthy personality, and get out of the ethical dilemma, which is the requirement of humanist philosophy. “The most heart-warming phenomenon” is not only a manifestation of human value but also the promotion of truth, goodness and beauty, so it is in line with socialist core values and helps to build a stable, orderly and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the Most Heart-warming Phenomenon; Virtue Ethics; Ethical Implication

作者简介:陈瑞洋(1989- ),男,浙江温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公益理论与实务

收稿日期:2014-06-02

DOI:10.3875/j.issn.1674-3555.2015.01.010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55(2015)01-00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