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讲话体会(之六)——加强我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事中监管
2015-03-17卢栎仁陈德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330077
产权导刊 2015年1期
◎卢栎仁 陈德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330077)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9日在安徽代表团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讲话,尤其重要的是要加强我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事后监管。
我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事后监管,主要体现在信息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和处罚等三方面。
1 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04]189号)指出,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是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重要内容,做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工作是实现对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进行动态监测的必要手段。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范围包括:各级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交易机构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汇总情况和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统计表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统计表》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基础信息登记表》(参考表式)两部分组成。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工作应按照“统一录入、分类汇总、对口上报”的程序,按照统一的格式和编制要求组织上报。各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结果和简要分析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国资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78号)对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作了相应规定。
2 开展监督检查
《关于做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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