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调查研究
——以上海为例

2015-03-17章友德李光勇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服务

章友德 李光勇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上海 201701)

社区服刑人员也可称为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①郭建安、郑泽霞:《社区矫正通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上海市于2002年8月在全国率先试行社区矫正,在随后的九年中,社区矫正在全国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工作方法日趋成熟。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第2条、13条、17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是对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九年以来积极意义的重要肯定。①高铭暄:《社区矫正写入刑法的重大意义》,《中国司法》2011年第3期。这标志着中国刑罚朝着轻缓化发展方向迈出了坚定的一步。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适应主流社会生活,做一个守法公民,防止其重新犯罪,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研究表明,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或决定着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成败。②因此,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进行研究有助于加深对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状况、心理感受与社会处境的了解,有利于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服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从而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服务
自助取卡服务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高等教育为谁服务:演变与启示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