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真实需求的失独群体探索研究

2015-03-17许媛媛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独生子女养老群体

许媛媛

(安徽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02)

基于真实需求的失独群体探索研究

许媛媛

(安徽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02)

在风险社会和计生政策的背景下,缓解失独群体的困境,通过适当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失独群体的利益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探索失独群体的真实需求,缓解失独群体精神上的创伤。通过完善失独群体的法律法规,提高国家对困难失独家庭的生活补助,完善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体制以及对失独者“代孕”行为法律化研究。从多种角度切实解决失独群体面临的问题,可以消除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

失独群体;真实需求;探索研究

一、失独群体真实需求的历史沿革

失独群体并不是国内特有的现象,国外也有失去独生子女的情况,但是由于国情不一样,国外并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并且国外关于老年人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西方国家的养老模式比较健全。因此,关于失独群体真实需求国外还没有相应的研究,关于失独群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内。

(一)失独群体真实需求的研究综述

1.失独群体的养老需求

失独群体失去独生子女后,他们老无所依老无所养,失独群体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养老问题。戴世强在《关于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中指出,随着独生子女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模式,以及社会风险的加剧,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与一般“空巢家庭”的空虚、孤独相比,“失独”的空巢或许更为清冷和落寞。[1]然而由于收入水平的差距,我国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也是不同的。易怡在《我国失独群体养老保险的分层设计研究》中指出,由于我国失独群体存在于不同社会层次中,失独群体的收入状况和养老能力具有明显的层次性。所以针对不同层次的失独群体,因根据收入和养老能力不同分别进行研究,落实解决所有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2]养老问题是失独群体面临的首要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宋有成在《“失独群体”养老保障困境与对策研究》中提出构建全面完善的失独群体养老帮扶系统即政府支持,社会支持,社区支持和家庭自我支持[3]。

2.失独群体精神需求

失独群体失去子女后,他们无人陪伴在侧。精神需求是失独群体最大的需求。沈庆群在《失独群体心理状况调查与抚慰》中指出,孩子几乎是父母全部精神寄托, 失去这个寄托给父母带来的痛是无法言语的,并且总结出失独者的精神、 心理一般经历的三个阶段:否认事实阶段、敏感脆弱阶段、适应孤寂阶段。[4]侯秀丽在《加强失独群体心理疏导的思考》中指出,亲情缺失的悲痛心理是失独群体普遍存在的最突出的心理问题。在人的生命历程中, 重大的事件往往导致人的生活轨迹在瞬间急剧上升或下降, 从而引起心理上的极大扭曲和断层, 表现出极度的悲伤与绝望。[5]管向梅在《失独群体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的提升》指出,失独群体心理危机应急服务匮乏。 失独群体在短期内会出现情绪异常、 行为异常的状况, 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可能性很高。[6]

(二)关于失独群体的法律法规

2013年的《国家卫计委等5 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 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 元、340 元,农村每人每月150 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通知只提出对失独群体物质上的补助,但是对于失独者住房、医疗、精神娱乐等问题没有提出相应的方案措施。

全国各地如北京市,陕西省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失独群体的法律法规,但都只是涉及失独群体的物质扶助层面,关于失独群体的社会保障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问题都没有提及。

二、失独群体的身心诉求探析

1.经济方面

失独家庭面临着经济上的困难。部分失独家庭,失独者年龄较大,丧失了劳动能力。独生子女的离世让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更加陷入了困境。国家计生委出台的对失独群体物质上的补助,城镇每人每月340 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然而,由于物价居高不下,失独群体还面临着就业难,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国家对失独群体的物质补助显得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经济上的困境。据统计失独子女因病死亡占44.13%,很多家庭在子女就医时,倾尽财力,最终还是落得人才两空。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物质决定意识”,“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失独群体面临最基本的问题就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只有物质条件改善了,才能解决他们面临的其他生活上的问题。

2.生活方面

很多失独家庭都面临着生活上的困境,由于失独父母年事渐高,生活上面临诸多不便。有些失独空巢老人即使有养老金,生活上却是无人照料。独生子女是父母的养老支柱,痛失子女后,失独群体的生活希望破灭。生病住院时无人照料和陪伴,失独群体感觉生活单调,无所寄托,这都是失独群体在生活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孩子是维系家庭的纽带,当独生子女发生意外后,部分家庭甚至会出现家庭的“二次破灭”。近年来,由于独生子女离世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家庭也在增加。生活上无人照料的问题时刻伴随着失独群体,当前,我们需要通过社区养老或机构养老等方法来解决失独群体面临的生活上的问题。

3.精神方面

子女离世给老人带来精神上无法愈合的创伤是每一个失独者都面临的问题。多位失独老人都曾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孩子走了,我们一直在痛苦中挣扎着过日子”、“孩子没了,整个家就算毁了,活着还有什么劲?除了买吃喝,几乎不再出门”、“这么多年,心情烦躁,即使一件很小的事情都很容易导致生气”。还有很多失独群体在工作中面临巨大压力,逢年过节不愿意出门,害怕听到炮竹声,害怕看到左领右舍全家团聚。他们远离人群,害怕与人接触,即使一些小细节都可能引发他们痛苦的回忆。失独群体面临的精神上的问题是所有失独者都面临的问题,并且是最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也是失独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境。

三、关于实现失独群体真实需求的探索研究

(一)完善失独群体的法律法规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健全国家法律法规往往是解决各种问题的关键方法。失独群体问题的解决也是如此。我国计生委和各地方政府虽然已经出台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生活补助政策,但补助数额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失独群体的经济问题。失独群体关于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的责任主体还不明确。要维护失独群体的权益必须完善失独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国家对困难失独家庭的生活补助,明确失独群体救助金和生活补助的发放部门。明确失独群体各项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根据失独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失独群体权益保障条列》。或者适时补充《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让失独群体的权益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有所体现,让失独群体的权益保护有法可依。失独群体大多年龄五十岁上下,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懂法律,不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因此,为失独群体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部门,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二)构建失独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体系

自从2012年6月5日全国100多名失独父母在北京联名对国家计生委进行信访事件的发生。失独群体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不可忽视的问题,失独群体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国家是失独群体支持网络体系中的主导力量。失独群体遵循了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的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在他们失去独生子女之时,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保护他们的养老,医疗,生育,住房等各项合法权益。国家是解决我国各项社会问题的主导力量,失独群体的问题也是如此。只有国家制定了失独群体法律保护的法律法规,才能使保护失独群体利益有法可依。

社会是失独群体支持网络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失独群体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关怀。首先,可以充分发挥志愿者协会对失独群体的服务作用。鼓励志愿者上门为失独家庭做家务活,陪他们聊天,给他们送去新鲜的水果和蔬菜。过年过节定期上门与他们共同过节日。其次,可以兴办老年大学,丰富失独群体的文化生活,开设钢琴、舞蹈、绘画、摄影、二胡、计算机等多门课程,让失独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实际情况来选择他们喜爱的课程。再次,可以为失独群体专门提供一些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例如看车棚、环境监督员等工作。通过失独群体的岗位提供,每月的工作收入不仅可以缓解他们的经济生活压力,也能够使得他们的自身价值得到再体现。

社区是失独群体支持网络体系中的基础力量。社区是直接与失独群体接触的单位,对失独群体的生活状况最为了解。社区可以为失独群体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师,用专业的方法对失独群体进行心理干预。节假日请社区专门人员上门慰问他们的生活,为他们带去补助金。定期上门了解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为进一步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提供依据。

亲友是失独群体支持网络体系中的关键力量。失独群体失去了他们的子女,与他们最亲近的人就是他们的亲朋好友。亲友上门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最为适合。动员家庭其他成员,鼓励他们对身边的失独群体照顾,是给与失独群体最大的心理安慰。

(三)关于失独者“代孕”行为法律化的探索

给失独群体留下后代是对失独群体的最大安慰,再生育权是失独群体享有的首要权利。只要失独群体能够再生育,那么就能最大限度的解决失独群体失去独生子女后面临的经济上的问题,生活上的问题,也是失独群体精神慰藉最好的良药。因此,赋予失独群体再生育权有其理论上和现实上的意义。然而,失独群体大多年龄在五十岁上下,从身体条件上看他们无法实现再生育。失独群体“代孕”行为的合法化为失独群体实现再生育权利提供了可能性。我国公民享有“再生育权”“生存照顾权”和“继承权”,只有让失独群体再生育才能实现他们这三项权利。我国失独群体在法律上有其特定的内涵,决定了失独群体特殊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失独群体的实际情况,赋予失独群体代孕权。失独者“代孕”行为法律化,有助于维护失独群体各项权利,可以最大限度的缓解失独群体精神上的创伤,从根本上解决失独群体面临的问题。

四、结语

近年来,随着失独群体人数的不断增加,失独群体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解决失独群体的问题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解决失独群体的问题,首先要了解失独群体的身心诉求。失独群体在经济上,生活上和精神上都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困境。通过完善失独群体的法律法规,让维护失独群体的利益有法可依;构建失独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体系,集中国家、社会、社区、亲友的力量来维护失独群体的利益,解决他们面临的困境;失独者“代孕”行为法律化的探索,可以实现失独群体的再生育权,最大限度的缓解失独家庭面临的困境,缓解他们精神上的创伤。

[1]戴世强.关于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14.

[2]易怡.我国失独群体养老保险的分层设计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3.

[3]宋有成.“失独群体”养老保障困境与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4]沈庆群.失独群体心理状况调查与抚慰[J].牡丹江医学院学报,2014,(6):127~129.

[5]侯秀丽.加强失独群体心理疏导的思考[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136~139.

[6]管向梅.失独群体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的提升[J].人民论坛,2014,(29):158~160.

2095-4654(2015)07-0058-03

2015-03-12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六大以来我国群体利益协调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AHSKY2014D67)

G913.7

A

猜你喜欢

独生子女养老群体
通过自然感染获得群体免疫有多可怕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图说
独生子女可以直接继承房产吗?
养生不是养老
养老更无忧了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父母遗产?
养老之要在于“安”
关爱特殊群体不畏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