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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微”环境下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协同机制探究

2015-03-16于振杰

文教资料 2015年33期
关键词:双微公民道德现实

于振杰 李 艳

(上海商学院,上海 200000)

“双微”环境下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协同机制探究

于振杰 李 艳

(上海商学院,上海 200000)

微博、微信的技术优势及其派生的基本属性,使大学生在“双微”空间不同程度地存在表达的情绪化、评价的片面化、体验的娱乐化等现象,并出现一定的道德失范行为。在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中要注重学生哲学品德的培育、网络公德的引导、校园公德的强化,形成文化熏陶、家校合作、同辈感化、社会实践协同共进的教育养成机制。

“双微”环境 大学生 公民道德教育

公民道德围绕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等,培养大学生的公民道德,加强对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是我国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1]。微博、微信的发展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交友模式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及养成的重要元素,促使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加强由“教育的条件”向“条件的教育”的转化。

一、“双微”环境及对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现实影响

1.“双微”环境及其基本特征。《中国校园微博发展报告(2015)》显示,截止到2015年6月底,仅新浪微博大学生用户已逾3700万且呈现出全天候活跃的状态,微博已经成为大学生群体了解社会动向的重要窗口。2015微信用户数据显示,18至25岁的用户比例为45.40%,学生成为微信绝大部分用户的四类职业之一。《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5)》指出,微传播作为主流传播成为新媒体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表现。媒介环境学派认为,人们生活的环境由自然环境和媒介环境组成,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双微”环境已深深地影响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与交往,并呈现出以下特征。

(1)信息的自为性。“双微”环境赋予用户表达的自在自为,内容发布或呈现后因个体关注或评论的自由参与,用户本初的表达失去了现代理性社会的确定性,原作者赋予表达的“一义性”被消解,“原作者的意图不一定能被理解,每个信息接收者对于文本的理解都是变动的、不稳定的,既有对信息原文的理解,又有对转发者的理解作出的认同和反对,而这个意义理解的过程始终是建立在信息接收者自身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理解方式之上的,同时还会受到周围信息环境的影响”[2]。

(2)信息的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本质并非无中心,而是中心动态化。去中心更像是用户各自以自己为中心形成一个新的‘中心化’,这个中心就是用户自己,由用户来选择都有谁在这个‘中心’里面,选择自己愿意接收来自谁的信息”[3]。

(3)信息的碎片化。移动终端的普及使微博、微信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生产和接收内容的碎片,瞬间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生活的琐碎和宏大主题均可发布与关注,微博、微信的派生属性使系统信息和用户活动可以一直远离平衡态,在加剧碎片表达与接收空间的同时,进一步满足用户实现自我与他人(好友)最新状态的即时传通需求。这种及时传通注重此刻的、当下的、即时的感受,而非前因后果与来龙去脉,成为“双微”空间信息碎片化的集中体现。

2.“双微”空间道德领域失范表征及成因分析。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失范(anomie)主要指个人行为调节缺少规范而导致混乱无序的社会现象。目前大学生在“双微”空间中呈现出不同层次的道德失范,表现在现实中的不准行为、不应行为在网络公共领域成为一种正常行为或可理解行为。问卷调查显示,在微博、微信中表达自我观点时,从未使用过不文明用语的学生仅占30.8%,79.3%的学生认为当前的网络空间的道德失范对大学生的道德行为产生消极影响。“双微”空间道德失范的成因主要如下。

(1)表达的情绪化。微博、微信的技术要求低,用户的语言组织、概括能力几乎不设门槛,可以用最简单通俗的语言描述事情与表达心情,这导致原创性信息爆发性生产。同时“双微”空间使用户在表达内容上实现了文字、图片、视频的集成,现实主体的身份、角色和存在的自我表达日趋多元,为现实道德主体个性的张扬、情绪意志的表达及自主性的发挥提供多种可能。

(2)评价的片面性。微博、微信受字符的限制,内容往往出现背景缺失或表达不清的情况,难以形成明确且完整的话题。加之“信息的极大丰富和移动环境相互作用,使用户在进行内容消费时呈现出无整体、无序、无目的、无耐心等去理性化特征”[4],信息的碎片化的生产和接受,造成理性表达与思考的弱化与缺位。

(3)体验的娱乐化。《中国校园微博发展报告(2015)》显示,学生使用微博呈现出休闲娱乐为主,多种实用功能并存的局面。从大学生用户兴趣偏好方面看,影视、搞笑、媒体、音乐成为大学生微博使用过程中最主要的兴趣偏好。2015微信用户数据报告同样显示,在微信对生活的影响方面,娱乐占比为53.6%。“微信具有典型的大众娱乐性,以社交为纽带,让大学生在关系消费中获得感官刺激和心理愉悦,并通过进一步消费建立与他人、集体与社会的联系而加深娱乐性”。

二、“双微”环境下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现实诉求

为更好地了解上海大学生在微博、微信使用条件下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情况,课题组对上海市五所本科院校的在校生开展问卷调研,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451份,通过数据分析,更好地了解“双微”环境对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影响。

1.道德选择的多元化表达需注重学生哲学品德的培育。

“双微”环境的自主性不断催生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注重个体道德生活权利,注重个体道德生活选择成为一种基本态势。避开现实道德生活的舆论场,“双微”环境减少知识授受的强制性和言论行动的他律因素,现实道德生活与“双微”空间道德生活不再趋同。“双微”环境的开放性实现了对多元现实道德生活的折射,大学生不断接受新的道德观念,刷新新的道德认知,道德价值取向的层次性和多维性更明显,消解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在冲突、碰撞和融合上的地域,叩问和冲击现实的道德规范,窄化现实生活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哲学品德的培育一是使学生辩证看待现实生活与现实生活的关系。道德主体是社会中的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5]。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其有序性同样需要道德律令规范与调节,如刑法修正案九对网上造谣者做出相应的惩处说明,使学生深入理解现实社会问题并非是碎片化信息的简单叠加或复制。二是辩证看待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现代社会的专业化和分科化日益细腻,各领域与学科之间虽然有边界处的兼容,但更多的却是中心点上的分途。这就意味着我们各自受视野所限而产生的观念只是局部而片面化的,这意味着任何人所掌握的只是部分“真理”,因此,越“小我”的局限,树立“大我”观念,是公民社会中公民应具备的又一必不可少的素质[6]。哲学品德的培育有助于提高大学生“双微”环境的信息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价能力及思辨反应能力,提升“双微”空间道德选择的正当性。

2.道德生活的网络化呈现需注重学生网络公德的引导。

一方面,移动数据终端的发达使大学生的现实注意力更多地从社会现实或校园生活向屏幕化转移,学生关注的现实半径正在逐步缩小,学生更多关注自身或朋友圈的 “微生态”,时间化为破碎的、间断的“永恒当下”。《中国校园微博发展报告(2015)》数据显示,学生微博用户具有鲜明的移动化特点,大学生通过移动端发布微博总量占比为65%,同时用户登录时段没有特别明显的峰值,数据峰值和谷值相差不大,这意味着学生用户已经进入全天候活跃状态,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现实道德生活体验度的下降。另一方面,大学生被动地接受他者在“双微”空间发布或转发的现实道德生活情境,“碎片化的拟态环境使得这些不完整不充分的信息内容再被千万个生活阅历、价值观念、认知结构等不尽相同的受众阅读、再加工后予以裂变形态转发,必然使得信息传播进一步失真”[7],不仅诱发一些大学生的认知偏差与价值偏离,而且改变现实道德行为公共性的产生路径,使得“双微”环境中,话语行为的公共属性及影响力随着信息的发布就产生,形成与传统道德行为模式截然不同的 “所说即所做”的新模式。同时微博、微信的“去语境化”特征进一步消解现实道德行为在“双微”空间的全面性,使一些大学生对相关事件的理解陷入局部的“盲区”,进而为道德个人主义在“双微”环境的放任提供空间。

三、“双微”环境下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协同机制的构建

1.文化熏陶机制。高校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阵,“学校的文化总量及其品质格调是文化育人的前提”“学生的文化参与、文化融入是文化育人的基本途径”。在“双微”环境日益成为大学生网络化生存重要条件的前提下,高等学校一是校园文化边界扩容机制。要积极构建“双微”环境下适应大学生接受方式的“新生”文化,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的内涵,做大校园文化的总量,使校园文化的公共属性更多地在“双微”空间有阵地、有关注,并通过辐射,使其在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养成方面发挥重要的文化感染力。二是构建文化参与规范机制。调查问卷显示,对“约束公民网络道德行为的法律或法规(规范)的知识储备”了解较多的仅占13.5%,同时认为对公民道德有关知识认知或了解来源于学校教育和网络信息的比例达58.3%。高等学校要进一步细化和出台有关网络应用的文明规范与细则,在目标要求、管理规范、制度措施等方面予以明确,建立更开放、包容、文明的用网软环境,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明用网、合法用网、科学用网的认知,构建与高校师生身份相适应,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公民道德相承接的文化参与规范机制。

2.家校合作机制。一是完善现行综合考评机制。高校要加大道德价值在学生综合评价中的比重,改变现行奖励体系过分将奖赏当做激励智力手段的倾向,进一步强化德性在教育奖赏中所起的导向作用。二是加强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研究工作促进机制。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学校开展的公民道德教育讲座、活动成效”内容丰富、成效良好的比例不足18%。高等学校要推进公民道德教育学科化建设,通过法学、社会学、伦理学、传播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共同论证与解读“双微”环境对大学生交往行为、传播行为、消费行为、公共行为等的影响,实现大学生专业教学中公民道德行为引导,即“通过教学各环节的协同作用,通过宏观的有序达到系统整体的最佳功能,协同整体大小各要素的总和,使系统的协同整体具有各孤立要求简单相加所不具有的新质”[8]。如在实验课程中体验团结互助的内涵与效力,更好地激发道德实践主体的需求与动力。三是打造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双微”环境改变以往大学生家长与学校沟通的地域障碍与时间障碍,充分发挥高校的文化优势、专业优势的社会影响力,拓宽家长了解学校的平台与载体,在推送学校人文关怀等信息的同时,使家长成为学校育人的新合力。

3.同辈感化机制。同伴群体属于一种亚文化,不同于法律对主体的强制性约束。同伴群体的期待和暗示给群体成员一种建议性的、帮助性的、温和的诱导,旨在向主体提供合理的道德规范,即什么是受到群体赞同和推崇的行为,什么是受到谴责不容于群体的行为,以潜在的、间接的方式影响主体的道德思想和行为[9]。学校应在学生自组织群体或团体中适时设计大学生比较关注的主题 (话题),通过同辈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方面现实道德生活素材的挖掘,使同辈中的典型在“双微”空间得以具体呈现,并得到图文并茂的生动诠释,使更多现实道德生活的善与应当成为“双微”空间的主流元素,不断强化“双微”空间大学生公民道德养成的驱动力,发挥道德感染在激发被感染者自我道德世界审视与重构中的情感作用。

4.社会实践机制。一是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应用新媒体、发展新媒体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更具生活化,进一步提高微空间与社会实践的融合度,使微博的关注、搜索、原创、转发、收藏、评论功能的选择性更多地体现公共元素,使微信的 “随手拍”、热点推荐等功能更好地体现公共生活,使“双微”环境成为现实道德实践的新平台,现实道德评价的新空间。二是注重话题的设置与运营。高等学校要发挥微信LBS功能进行数据挖掘,善于捕捉富含“正能量”、充满时尚感、参与门槛低、符合大学生自我展示心理等网络热点特质的话题,因势利导,培育热点话题,同时注重话题资源整合与话题运营策略,注重话题的梯次推动,发挥意见领袖、青年偶像等不同群体在提升话题吸引力与新鲜度方面的作用。如上海交通大学“全球华语大学生短诗大赛”的举办成效,重新修正公众对微博所持有的部分偏见,印证微博在社会化媒体语境下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在证明技术、工具中立性的同时证明微博在成为主流文化扩音器方面的可行性。

[1]姚剑文,潘晓珍.网络化交往对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影响——关于“网络化交往与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状况”的调查分析.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386.

[2]魏超,陈璐颖,白雪.微信微博[M].企业管理出版社,2015:35.

[3]魏超,陈璐颖,白雪.微信微博[M].企业管理出版社,2015:38-39.

[4]冯岚.解放与异化.移动互联网用户的生存状态.2015(26):25.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29.

[6]陈伟宏.公民社会视域中微博传播的伦理思考.伦理学研究,2012(6):59.

[7]董金华,毛华栋.微博及其拟态环境的构建.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6):65.

[8]耿俊茂.基于协同理论的专业教学中道德行为引导探究.中国成人教育,2012(6):118.

[9]吴继霞.诚信品格的养成[M].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334.

本文为2015年度上海高校德育实践研究课题(编号:2015-D-086)“‘双微’环境下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协同机制研究”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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