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推理中的类比推理
2015-03-11向准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5期
向 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北京 100088)
·法学研究·
论法律推理中的类比推理
向 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北京 100088)
法律推理是司法运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类比推理作为法律推理中的一种创造性方法有其独特的推理过程与重要的价值体现。类比从本质上来看既不是推论也不是亚推论,而且也不仅仅只是一种纯粹的逻辑思维。因此,厘清类比的性质必不可少。同时通过对其基本步骤与推理过程的阐述,并结合现实中已经发生的刑法具体案例剖析个案到个案与个案到规则两种形式的类比推理过程,从而发掘类比本身所蕴含的同案同判与创设规则的价值内涵。
法律推理;类比;同案同判;创设规则
推理通常是人们进行逻辑思维的过程,即以一个或几个已被认定的前提推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一种活动。法律推理则是这种思维运作过程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能够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1]其存在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两种类型,类比推理则是形式推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与此同时,类比所包含的价值判断又是实质推理的呈现,因此,类比推理兼具形式与实质。类比往往被视作判例法国家进行裁判的主要法律方法。由于我国并未将先例作为裁判的法定依据且对其与罪刑法定之间的关系存在或多或少的模糊理解,因而类比推理的运用在我国不如演绎推理般被广泛熟知或运用,但相对于具体个案之间的比较以及研究法律适用或解释规则则有其特定的意义,这是值得我们加以学习和思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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