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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婆的春夏秋冬

2015-02-28默音

小说界 2014年6期
关键词:姨婆小辉王琦

默音

Autumn 弄堂里的哈姆雷特

小辉的大名叫吴锦辉。在弄堂里,从老妈到邻居都只喊他小辉。久而久之,几乎连他本人也忘了自己名字的含义:前程似锦,光辉灿烂。

名字是他那个死鬼爸爸取的。据说老爸是跑船的,小辉还在娘胎里他就死了,是被车撞死的。老妈至今仍然保留了海员家属的习惯,饭桌上若有鱼,吃完半边,必须用筷子把底下半边鱼肉掏出来,所谓“吃鱼不翻身,海上不翻船”。小辉有时犯懒想给鱼翻身,老妈的筷子会毫不留情地往他手背上敲。

被老妈敲的时候也少了,小辉如今难得沾家。他从技校出来,做过几份服务生的工作,宾馆中餐厅、台湾人开的红茶坊、美国人开的墨西哥餐馆。每份工作都很短暂,最后老妈发了话:人还是得有一技之长,你去学个技术吧,想学什么?小辉选了调酒。后来他发现,调酒远不是帅气又轻松的职业。尤其在小酒吧,洗不完的杯子倒不完的烟灰缸,夏天还得把送到店门口的啤酒一箱箱搬进后仓,简直是谋杀腰杆。但他不再有心思另谋出路。还能怎么折腾呢?学烧菜?厨师比调酒苦多了,他知道。

算起来,小辉已经在同一家酒吧待了一年多。他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漂流到此,从此没挪窝。有时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二十岁的小辉想,也许这就是开始上年纪的先兆。

他看不惯成年人。尤其是他家弄堂里的那群长辈。上一辈的恋爱婚配本着知根知底的原则,隔壁弄堂的谁嫁过来,或是这边哪个男的做了后马路石库门的入赘女婿。一年当中除了冬天,家家都把饭桌摆在弄堂里,吃饭时讲的事不用半个小时就能传遍整条弄堂。在别人的眼皮底下出生、长大、工作、结婚生子、离婚或丧偶、变老乃至退休。小辉烦透了这种生活,人就像被压扁了按在画框里,好也罢坏也罢都那么挂在光天化日底下。

酒吧让他跳出一览无余的弄堂生活,有了自己的空间。位于永康路的这家酒吧夹在面馆和家政介绍所的中间,斜对面是菜场,生僻的地点靠着一群文艺青年常客,竟也存活到了第四年。老板是上戏的大学女生,名叫“半夏”,大概不是真名。有时由半夏的妈妈坐镇吧台,熟客们喊作“阿姨”。自从雇了小辉,半夏只偶尔过来看看,阿姨每周来两三天,一般是周末。阿姨戴金丝边浅茶色大眼镜,抽摩尔烟,是个有腔调的老女人。她在面试的时候对小辉说,调酒学校那些花哨的玩意儿,我这里用不上。小辉忙过第一个晚上才明白她的话:客人们大多喝啤酒,偶尔有女生点金汤力。寥寥几个老外除了啤酒就是威士忌加冰。来自上音、上戏的学生们占了顾客的九成,周五周六的驻场乐队换来换去都是抱吉他的长发男。当演出开始,人们聚拢在吧台边,小辉趁机在店内兜一圈,收集满溢的烟灰缸。等他捧着一摞烟灰缸走回吧台,总有种错觉:那个在台上吸引众人尤其是女生视线的,不是邋遢的长发男,而是小辉自己。一曲终了,会有女生激动不已,过来送上赞美和亲吻。

但这当然是幻觉。现实就是,他在1999年的“半夏酒馆”的吧台后,又打开一瓶啤酒,“咚”的放上吧台。点啤酒的女孩看也不看小辉,背对吧台,注意力都在那个自我陶醉的歌手身上。

“你妈昨天问起你。”某个周日的晚上,坐在吧台对面的程勉抓了抓自来卷的头发。按门牌号他们是隔壁邻居,实际上是对门。小辉家位于弄堂的拐角,二楼侧面的窗户看下去是程家的门口。比他大两岁的程勉也成长在单亲家庭,把他带大的是姨婆。如果说小辉和妈妈的关系带着散不去的火药味儿,程勉和姨婆之间则是死水般的宁静。小辉觉得程勉像个老年人。

“她自己不会打我手机啊?问你做什么?”

“你这种态度,她哪里好直接打电话。”

“我哪种态度?”小辉瞥见有熟客走进来,压低声音,“她还在和那个姓赵的来往吗?”

程勉的表情发懵,“你别问我,我都不知道谁是姓赵的。”

小辉想冲他吼:你是没长眼睛还是没生耳朵?姓赵的不就是那个拿着病退闲在家里的没种男人吗?全弄堂的人都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

他把愤懑用力压下去,“算了……那你怎么和她说的?”

程勉像是没听到,小辉只好又问了一遍。程勉的外形不像文青,却有颗明白无误的文艺心,佐证之一是他时常走神,掉进自己的世界。他的神经终于接回来,答道:“还能说什么呢。我说你挺好的,让她别挂念。结果她问我,你是不是和王琦分手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小辉刚冷却的怒气又炸开,比刚才更炽烈。

他知道,在很多人眼里,他和王琦就像荷叶上的青蛙和露珠,尽管住在一百米之内,却不是一个世界的存在。王家爸妈是双职工,看着挺平常的一对男女,女儿却漂亮得仿佛可以直接印在化妆品广告上。她的肤色和发色都淡,一双浅褐眼珠带点异国风情,穿平跟鞋和小辉一样高,只要鞋子带跟,看上去就比他高一截。她显高。有这样的天赋条件,王琦从职校毕业后没去单位分配的国营商场,而是到日资百货的化妆品专柜做销售,和程勉在一栋楼里。在六楼字画柜的程勉拿的是商场工资,不像她有提成。

相比随波逐流混日子的小辉,王琦有主意得多。她对自己的人生规划是三级跳:学英语,嫁个老外跟着出国,生个混血宝宝。

小辉第一次听说这番远大理想,是在王家的沙发上。王琦的背部侧倚在他的肩头,匀长的双腿翘到沙发扶手上。

为什么是混血宝宝?小辉问。

王琦说,好看啊。

小辉搞不懂,但他对她的理想表示尊重。所以,他还真的就这么发乎情止乎礼,等她将来光明正大地上某个外国男人的床。

他问王琦:生完混血宝宝以后呢?

王琦扔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当然是带孩子。但我绝不会让自己变得邋遢和发胖,我会做个漂亮妈妈。

他感到王琦的理想不无脆弱,犹如在沙地上盖房子。他没把自己的想法说出口,因为他努力宠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旦定型就难更改,小辉不是没有过其他女友,只有在面对王琦的时候,他会收起所有的劣根性,如同狼试图把自己变成一条狗。他凭经验意识到交往定式的存在:老妈不断地换男友,下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差。老妈是认真的,对方只是玩玩。相比之下,他和王琦之间的定式要好得多。endprint

他一力维护王琦的心愿,也许是希望她能顺利嫁掉,嫁个健全富有的好人,不用像老妈这样,徒劳地在一个又一个男人身上寻找下半生的归宿,却只能成为别人下半身的短暂停留地。

但他现在知道自己错了。什么混血宝宝,外国丈夫,漂亮妈妈。见鬼去吧!说那些话的时候,王琦只是还没遇到一个足够有钱的人。

那是在大半个月前,他特意选在王琦不上班的日子休息。结果她不在家,打拷机不见回。他无端地烦躁起来,跑去打桌球。旁边一桌不认识的人见他像个撞球机器般逐一灭掉桌上的球,邀他对决。他撇嘴说,来钱吗?对方点头。他一下午赢了五百块。钱来得真容易。

回到家,老妈隔了一个月看到他,也不吃惊。她说,我只烧了绿豆粥,家里有咸蛋,你去对面状元楼买点糟货。

状元楼门口是永恒的队列,他排在叔伯阿姨们后面,看腻了他们的后脑勺,转头看街上。路灯早早亮起来,人行道上刚出现几个乘凉的人,占位子的躺椅和竹凳铺了一地。看惯的风景当中,有个不协调的什么顶着视线。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不协调的景色是一辆银粉色轿车,被红灯阻在状元楼斜对面的车道上。车的颜色够妖的。更妖的是,他看见王琦坐在副驾驶。开车人的模样被她挡着,看不清。红灯转绿,小辉从队列蹿出去,跟着车跑。他跑不过车,好在也不用跑很远。那辆怪颜色的车过了马路,在邮局旁停下。王琦从车上下来。这回看到了,开车的是个戴眼镜的瘦男人,可能四十或五十多,小辉搞不懂半老男人的年纪。他往王琦面前一站,她愣了一下,说你今天休假?小辉把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她化着淡妆,穿条无袖白裙,露着白生生的胳膊和小腿,像个公主。但有哪个公主会坐上那样一辆颜色恶心的车?不熟悉的情绪从胃部涌上来,梗在喉头。不,其实是他熟悉的情绪。那是混合着鄙视的愤怒,还有莫名的自我厌恶。

他想都不想就说:你可别变成我妈那样。

王琦的眼圈一下子红了。小辉不敢再看那双眼睛,转身就走。这时他已经没了回家吃饭的心思,加上身上黏腻,让人不爽。他想起身上有赢来的五百块,拦了辆出租。从车窗朝五角场中心看去,王琦的白裙还站在原地,像孤岛上的一叶白帆,在微垂的暮色中扎着他的眼。

事情已经过去两周,听到程勉转达老妈的关切,小辉顿时动了气。他砸了吧台一拳,程勉手忙脚乱地扶起倒下的啤酒瓶,用纸巾擦桌子。店里的另一名客人从角落的位子探出脑袋。小辉恨声问程勉:“现在是不是全弄堂的人都知道了?”

程勉愣愣地反问:“知道什么?”

“她把我甩了。”

小辉点上烟,眯眼打量程勉。他没有从程勉脸上看到预期的同情神色,倒窥见一丝试图隐藏什么的慌乱。心脏倏然冻结,拽得五脏六腑生疼。他混着烟吐出两个字:“你讲。”

“你看到的那个人姓冯,是个做生意的,他离过婚,带着个五岁的儿子。他是王琦现在的……老板。”

小辉差点没衔住嘴里的烟:“王琦换工作了?”

“她到冯老板那里当助理。你看到她那天,正好是她第一天过去面试,冯老板说反正顺路,把她送回来。”

“面试?”小辉满腹狐疑地反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当然是王琦说的。”程勉顿了顿又说,“到底谁是姓赵的?”

“住在苏州河边的老白脸。”小辉咬牙道,“我真想扁那个男的一顿!”

“人家又没惹你……”

“我是说那个冯老板!”

程勉早上起床,脑袋里像有一锅豆腐花在晃动。前一晚他和小辉隔着吧台对酌,店里的客人来了又去。他问小辉,我们这样喝,你老板要扣你工资吧?小辉冷冷地瞪着程勉:喝死算了,管她呢!

既然没有真的喝死,程勉还得出门上班。他叹了口气,忍着眩晕一步步挪下窄梯。程家厨房搭到二楼的梯子是泥瓦匠用的那种,木头横杠被无数次的手扶脚爬磨得光滑,平日走惯了还好,这时手脚虚软,真要命。楼下的厨房外是鸭蛋青的晨光,姨婆坐在门口,捧着大碗吃泡饭。她认为“男小偎吃泡饭不够的”,所以每天从菜场给程勉买早饭。今天是粢饭团和豆浆,摆在厨房的矮桌上。糯米和油条让程勉一看就饱了。他走到外面水池刷牙,宿醉之外,心头还梗着什么。自来水泼在脸上凉嗖嗖的,让他舒服了一些。上周还是秋老虎呢,这会儿气温节节退下来。他半闭着眼摸进厨房找毛巾,冷不丁听到姨婆在身后说:“人家的事,你就不要操心啦。”程勉擦完脸,发现姨婆是在对隔壁老太说话。那家的儿媳嫁过来两年多,不肯要孩子。儿媳说房子这么局促,至少等拆迁之后才能有下一代。

程勉出门的时候,隔壁老太仍在絮絮叨叨诉说她的烦恼。他忍不住想,人真是活到老烦到老,姨婆的豁达不是人人学得来的。

或许是因为姨婆对未来的洞察。作为姨婆身边唯一的亲人,程勉由懵懂孩童长成青年,见证了若干和姨婆有关的不可思议事件。有时候姨婆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在日后彰显成现实,套句大白话就是,预言成真。姨婆知道的比说出的多,她不轻易开口发表对未来的意见,偶尔有人听了坊间的传闻,上门求问,她通常只写一幅字,让人自去猜测个中含义。这两年,求字的事也少了,姨婆每天练毛笔字,仿佛是寻常老太的消遣。

程勉在上班的公车上被晃得难受极了。他忍着恶心,思绪又转到小辉身上。他不怀疑,小辉真的会去找王琦的老板算账。光是想到这事都让脑袋更晕,内疚的感觉和宿醉也很相似。

追根溯源,王琦和冯老板的相识是因为程勉。

每个月有十五天,程勉站在三面墙挂着字画的空旷空间,等着时针和分针一点点蚕食他的青春。他身上是和其他人一样的店服,白衬衫,靛蓝西裤,与裤子同色的领带。柜长是个叫肖振的文学青年,爱找人聊小说,程勉死气沉沉,他只好拉拢另一名女同事。那女孩对文学不感兴趣,只因性格温和,才半听不听地站在旁边。因此字画柜总是一副诡异的情景:两名店员窃窃私语,另一个独自远远地站着,神情莫测。

不用说,顾客看到这般架势,总是先找程勉。endprint

字画柜看的人多,买的人少。日本旅游团喜欢买几十块钱的小幅江南水墨画。四壁的长轴出自名家之手,难得销掉。一个月前的一天,有人在字画柜转了许久。来客五十开外,臂弯搭一件和天气不协调的西服外套,鼻梁架着淡茶色眼镜。肖振那边的低语和商场的背景音乐形成奇妙的和音,程勉有点犯困,却也注意到,戴眼镜的男人在一幅梅花挂轴前停留得格外久。程勉没有走上前。那幅画标价一万五。算上实习他在字画柜站了两年多,梅花挂轴就像镇柜之宝似的没挪过窝。

结果男人走过来对程勉说:“你们那幅郑奇鹤的画是假的。”

程勉回答:“我们有正式的进货渠道,这画是郑家后人放着寄卖的,怎么可能假?”

男人微微低头,视线从镜片上方扫过来。他提高嗓门:“我说是假的,自然有我的道理。做人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该人云亦云。郑家拿出来就必定是真的?”

肖振终于过来说:“这位先生对哪幅画感兴趣?我来介绍一下。”

程勉说:“人家不是来买画的,是来踢馆的。”

男人一笑:“踢馆谈不上。买卖买卖,有买才有卖。如果真有人认为这幅画值一万五,也不错。”

程勉想,这人莫不是神经病吧?可他模样斯文,穿着得体,不像个疯子。肖振见对方不是买家,干脆转身去了库房。女同事远远地在一边照镜子查看脸上雀斑的能见度。程勉走到梅花挂轴跟前,回头对眼镜男说:“这幅画很难有人买。”

对方有些诧异:“哦?”

程勉解释:“不是价格的问题。有两种人愿意花一万五买字画,一种是藏家,一种是公司送礼。买商务礼品的都爱大横幅,山水画,拿出手显得气派。至于藏家嘛……”

他顿了顿,男人显得心急:“藏家怎么样?”

程勉说:“我看这幅画,题字比画好。我想别人也不会看不出。”

男人摘下眼镜,没了镜片的遮蔽,松弛的眼袋使他显得老了好几岁。他似乎想说什么,这时忽然有个身影轻快地往程勉旁边一站,对他说:“一起吃饭?”

来的是一袭黑色专柜西服裙的王琦。男人又戴上眼镜,颓态倏然消失。他对程勉说:“就冲你这句点评,我一定要请你吃饭!我姓冯,是郑奇鹤的学生……”

他边说边伸出手。程勉第一次遇到和自己握手的顾客,感觉怪异。冯某虚握一把,又转向王琦:“这位是你朋友?一起来吧。”

直到王琦忽然辞职,去冯老板的公司当秘书,程勉才回过神,那天王琦找他吃饭纯属心血来潮,如果她没来,如果他没有和姓冯的唠叨那么多,又或者,如果那天他正好去上厕所、喝水或者进库房理货,甚至哪怕他奉陪一下柜长肖振的话题,事情都会是另一番模样。人的际遇如同多米诺骨牌,无法预见轻触之后的连锁反应。

程勉有时真想问问姨婆:你知道这些会发生吗?在事情尚未发生之前。

王琦后来告诉他,你的眼光真毒。冯老板说了,那幅画是他帮老师画的,只有题字是老师的亲笔。

难怪冯某听到程勉的品评是那种反应。不过冯老板最大的震撼恐怕不在于毛头小子的画论,而是突然出现在他眼前的女孩。那么高挑和白皙,一双似笑非笑的眼。

这天程勉带着宿醉上班,照例百无聊赖地站在字画柜。看到顾客拎着装有湿伞的伞袋,才知道外面下过雨。他想小辉肯定躺在尚未开门的酒吧里睡觉呢。雨天是睡觉天。

程勉想错了。小辉今天很忙。他一早起床,乘公车到了弄堂附近,站在五角场邮局隔壁的罗森超市门口,眼神比头顶欲雨的天空更阴沉。从他站的位置看过去,能看到五条岔路中的三条。

左手边第一条路有个公车站,上班的人们大多往那边去。正对面的竖马路前方是他们住的弄堂口。不久前的某个傍晚,小辉就是在那条路边看见王琦坐在她老板的车上。老板和秘书。光是这个说法都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右手边的路口是人称后马路的菜场街,早晨的喧腾劲儿隐隐传来。程勉家的二楼后窗对着街口的一排青灰色石库门,王琦家就在其中的一个单间。

小辉的目光锁定三条路汇聚的爪形路口,他耐心地等着,像掠食动物等待猎物。他看见王家妈妈的自行车从左手马路飞掠而过。王家爸爸步行出门,经过小辉他们的弄堂口,渐行渐远。雨点带着凉意落下来,他没找地方避雨。终于,打着伞的王琦从石库门的门洞现身。她今天是黑衬衫灰长裤,很白领的样子。她过了马路,在小辉他们弄堂斜对面站定。不多时,一辆眼熟的车开过来,停在王琦跟前。她收起伞钻进车内。不会认错。恐怕全上海没几辆那个颜色的车。车拐上左手马路,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小辉手脚冰凉,胸口滚热,仿佛肢体末端的血液尽数倒流回了胸腔。他本来可以就此离开,如果不是另一个人出现在弄堂门口,悠悠往这边来。小辉一眼认出,那是老妈的男友赵国栋。

“所以你就跟踪了他?”

程勉重新出现在小辉的店里,是在周六的晚上,一周又快过完了。程勉总是很忙的样子。小辉知道他在画漫画,有时不免残忍地想,程勉要是真有才能,早就画出来了,也不用站这么些年的柜台。

小辉点上烟。“你至于这副面孔吗?我一没偷二没抢,就只是跟在他后面转转。”

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把跟踪赵国栋当成一件事来做。还做了不止一次。

星期一,他在五角场中央岛看见姓赵的朝这边走来,当即闪身进了罗森便利店。赵某当然是在小辉家过的夜。想也知道,老妈肯定为他弄好早饭,一如小辉自己在家的时候。赵国栋是个长手长脚长方脸的男人,听说他早年在船厂上班,好像是搞技术的,不知怎的四十来岁办了病退,现在他年近五十,已当了多年的闲人。小辉不理解自家老妈的眼光,她交往过的男友都没有正当职业,她和一个做传销的分手后,家里堆着十年都用不完的洗发水,是从男人手里买的。小辉见不得那些瓶子,对老妈嚷:你拿到店里去!他指的是老妈工作的后马路理发店。老妈委屈地扁着嘴说:这个很贵的,我们店你又不是不晓得,剪个头只要五块钱。小辉说:洗发水有保质期的,你现在不脱手,将来全是废品。老妈面带惶恐:那我送给小姐妹。小辉跳起来:你不是说很贵吗?!endprint

跟在赵国栋身后的小辉想起洗发水事件,焦躁感更盛。那堆洗发水最后由他自己找人转手,亏了一些,也好过放在家里看着窝火。老妈选男人的眼光从他记事起就没有长进。关于赵国栋,小辉知道的并不多,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姓赵的和以前几个是一路货色。

赵国栋往苏州河的方向走,他住在河边的新式里弄。房子看着比老弄堂齐整些,然而一年有大半年的时间,黑色的苏州河水臭气弥漫,那气味势不可当地钻进屋里,附着在人们的鼻腔内。现在这季节算是好些,对尚未习惯的小辉来说还是够难闻的,他皱了下鼻子。小辉不会想到,这条河将在几年后经过市政治理变清,原本光秃秃的河岸将会铺上彩色的瓷砖,成为一条景观通道。新里被高楼群替代,后者打着“河景房”的名号,价格不菲。

未来尚未到来的此刻,小辉在一家杂货店门口停住,掩饰尾随。赵国栋在桥洞底下站定了,和几名闲汉聊天。小辉远远地看见其中一人从手腕退下一串东西,赵国栋接过细看。另一个人掀起衣服下摆,好半天才从裤腰解下拴得牢固的物品。赵国栋把第一件东西还回去,拿了第二件。小辉有点明白了。桥洞下方的人们在饶有兴致地传看物件,小辉隔着柜台对正在看清宫剧的老板说,买包七星。老板说,七星没有,白万要吗?小辉接过烟盒拆开,若无其事地说:桥洞底下那群人常来吗?老板闻言起身探一下头,说道:哦,玩玉的那伙人,天天在的。玩这种东西有瘾头的。

就小辉所见,那天桥洞下没有达成任何交易,人们只是彼此炫宝。等赵国栋离开,他故意慢慢走过去,竖起耳朵想听到只言片语。恰好听到一个人说:老赵那串珠子真让人眼馋。他眼睛毒,买得到好东西。另一个人嘎嘎笑道:好东西谁看不出来?也要有钞票买的呀。或者你像老赵那样轧个姘头,买东西的钱就来了。

小辉闷声咬着牙走过去。之前隔着好一段距离,他也瞧见了“老赵那串珠子”。一长溜滚圆的绿玉,姓赵的把它贴肉戴了,在脖子上缠了两圈,让人想起清宫戏里男人的发辫。小辉不知道那是清朝官员的朝珠。

在酒吧和程勉讲起,小辉只说,他发现赵国栋是个玩玉的,很可能还用了他老妈的钱。他没提自己又跟踪过赵国栋两次,摸清了对方的生活规律。赵国栋睡到中午起床,和桥洞下的一群人厮混,其间有买有卖。他还去新华书店“打书钉”,流连在玉石和收藏的书架前。晚一些去买菜。一次晚饭是独自在家吃的,还有一次直接提着菜去了小辉他们弄堂。小辉猜测赵国栋做了晚饭等老妈回去吃。小辉装成是新入门的菜鸟爱好者,和桥洞下的爷叔们闲扯。他们倒不藏私,对他说可以周日早上去文庙逛,并叮嘱他不要着急出手,否则“要交学费的”。

程勉听了表示惊诧:“你明天要去文庙?”

“对啊。”

“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小辉说。这是实话。

程勉显得心事重重,可怜的家伙,他是那种会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牛角尖钻的人。可以说成是仗义,也可以说是瞎操心。小辉不想对着他那张愁脸,正好老板半夏的妈妈来了,他便出门打电话。

本来吧台边就有投币电话,小辉嫌店里吵。他在路边的电话亭打王琦的拷机,挂机后点了烟。他开着门慢慢抽完一支烟,电话就是不响。一想到王琦说不定正在和姓冯的约会,小辉的嗓子和心口像堵了棉花。当初就不该让她守身如玉,傻透了。

干还是不干,这是个问题。小辉心想。他不觉喃喃地说了一遍,继而提高声音:“干还是不干,是个问题!”

“哟,哈姆雷特。”一把清脆的女声笑道。

小辉受惊转头,看见一个素面马尾辫的年轻女孩。路灯照着她的白T恤,胸前印着硕大的蓝莹莹蝴蝶,蝶翼随着身体曲线起伏。牛仔裤的腰线很低,铜钱大小的玫瑰文身贴着形状好看的胯骨。他知道那是假的,不过是文身贴纸。这个兼具清纯与魅惑的女孩正是酒吧的老板半夏,她冲他粲然一笑,“知道哈姆雷特是谁吗?”

太小看人了。老妈是上译厂的粉丝,家里有好多她从电台节目录下来的磁带。孙道临版哈姆雷特在录音带里自言自语:“活着,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小辉隐约记得还有这么一句:“把它扫一个——干净!”

他不快地盯着半夏,如果她不是个丫头片子,即便她给自己开工资,他也会为刚才的取笑把她扫一个干净。半夏秀气的外形是假象,她有种穿透的冷澈和肆无忌惮的嘲讽劲儿。在小辉看来,女人这么聪明外露,是一种“作”。作女自有好那一口的男人为之疯狂,小辉宁可绕道避开。

半夏毫不在意他的眼神。“店里人多吗?”言外之意是,你怎么待这儿闲着呢?小辉只得跟着她往酒吧走,半夏推开门,忽然往后退了半步,撞进小辉的怀里。他赶紧扶住她的肩。和高挑的王琦相比,她的骨架很小,像一只猫。

小辉越过半夏的肩头,看到那个让她后悔出现在这里的人。魁哥带着两名手下一溜排开,坐在吧台边。程勉的位置正好挨着最边上的小弟,他不知道厉害,背靠吧台自顾观望演出。台上新来的歌手抱着吉他唱自己写的民谣。乍看是普通的酒吧夜晚,卡座的客人们没注意到吧台边的杀气,阿姨即便脸上神色不对,也被那副茶色眼镜遮住了。

在酒吧工作之前,小辉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确有收保护费的行当。来收钱的人分两种,穿制服的和不穿制服的。前者属于工商、检疫等部门,店家在他们的屋檐下讨生活,自然要配合着给些好处。不穿制服的则是魁哥一党。他们比税务部门还精,嗅得出这条街上哪些店赚钱,哪些店只是惨淡经营。半夏的酒吧开了三年多,没少给魁哥的兄弟们喝免费酒、送烟,好在对方没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据说从前这一带的混混们是拿现金的,人遇钱则贪,有家湖南餐馆的老板隔三差五地被要求打开收银机,最终恼了,他没有报警,而是拿菜刀砍了一个混混,后者废了一条胳膊,湖南人因“防卫过度”被判了两年。那之后,混混们心照不宣地改成白吃白拿,不再打收银机的主意。

魁哥很瘦,戴眼镜,常穿黑衬衫配黑仔裤,看上去有种似是而非的书生气,据说他在蹲监的七年里读完了函授大学。如今三十过半的魁哥仍是一张窄脸,多了点肚腩,眼镜背后的眼神像在考量什么。传说当年他如果盯着谁看十秒钟,被看的人必然冷汗直流。传说只是传说。小辉并不觉得魁哥有多可怕。当然他也不想亲身试验一下传说的真伪。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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