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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006:谁杀害了“校花”

2015-02-26

科普童话·神秘大侦探 2015年7期
关键词:校花道格拉斯作案

乔安娜是纽约州茱利亚学院的“校花”,她有一头卷曲的金发和迷人的微笑。在中学时,她就已经是男生们追求的目标和女生们忌妒的对象,大家都记得她是个生气勃勃、热情奔放的拉拉队长。她和一个叫克里斯·奥布里的小伙子谈了五年恋爱后,终于在毕业后办了婚姻大事。

他们的新居位于泽西城的克诺特大街。两个星期以来,他们一直在收拾整理,准备搬进去。克里斯在做见习电工,而乔安娜准备继续攻读研究生,他们的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他们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步向他们走近。

倒在血泊中的花朵

2010年6月21日上午,克里斯去上班之后,乔安娜去了他们的新居,打算把那里最后收拾一下。下午,克里斯下班后,邀请了他的朋友迈克尔去参观他的新居。大约五点半,他们到达克诺特大街。克里斯打开家门,但没看见乔安娜,以为她外出采购去了。但他注意到后门没有锁上,这使他有点不高兴。

克里斯领着迈克尔参观了房子。看过主要房间后,克里斯领他来到了厨房,接着他们又去了地下室。走到最后一级台阶时,他看到了让他直皱眉头的场面:几张小桌子翻倒在地,有什么东西还洒在沙发和地板上。一切显得乱糟糟的。

“难道这里出了什么事?”克里斯有了种不祥的预感,他正要上去找乔安娜,突然通过敞开的门看到了洗衣间里的情景:乔安娜弯曲着身体跪在地上,双手被电线反绑,头部被浸在一个盛满水的桶里。

“啊,天哪!乔安娜!”克里斯惊叫着和迈克尔冲了过去。克里斯把她的头从桶里拉出来,脸朝上平放在地板上。只见她的脸浮肿发紫,前额上有一道深长的伤口,下巴上也有一道伤口,显然已经死去。

克里斯悲痛至极,瘫坐在地。迈克尔找来一条红毛毯,将尸体盖好,然后他们就报警了。

非同寻常的无头案

奥布里警察局的罗伯特警官几分钟后赶到时,克里斯和迈克尔正在前门口等他。他们带他来到地下室,让他看了现场。在整个过程中,克里斯悲痛欲绝,几乎不能自持,反复念叨着:“啊,天啊,乔安娜!”

罗伯特警官发现,乔安娜的头部有钝器重击的严重创伤,很可能是被人用电视机桌袭击所致。她脖子上还系着两只袜子。验尸的结论是,她是先被勒死之后,再被人将头浸入了水桶。

最为棘手的是,曾有很多人因帮助小两口搬家来过这座房子,他们留下了太多杂乱无章的脚印和指纹,很难辨别出哪些是罪犯留下的。

案发后数日内,警方遍访了那一带地区,与任何有可能发现可疑迹象的居民进行了交谈,但仍然一无所获——所有的人都没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克诺特大街是一个宁静的地方,没人料到竟会发生这种恐怖的事件。这起谋杀案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一层心理上的阴影,搞得人心惶惶。更加令人沮丧的是,案子一直没能被侦破。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了,转眼就是一年,然后又是一年。四年过去了,这个案件似乎成了非同寻常的无头案,凶手仍然逍遥法外。

难以置信的推理

转眼到了2014年2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奥布里警察局接触到了联邦调查局的心理分析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他们带上案情报告和犯罪现场照片,请道格拉斯作一次分析。

约翰·道格拉斯是美国具有传奇色彩的著名特工,被誉为“现代福尔摩斯”。他将心理分析的方法运用到重大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从而使扑朔迷离的案情水落石出,凶手原形毕露。1995年约翰·道格拉斯退休之后开始从事私家侦探,在犯罪行为分析及现代刑侦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特别是在抓捕连环杀手方面屡立奇功。那么,该如何应用心理分析方法来破获这桩疑案呢?

道格拉斯先看完案情报告,然后对着现场照片,专心致志地看了几分钟,并提出了几个问题。最后,他说:“准备好了吗?你们或许要录下我的看法。”他说出了以下几点判断:

第一,凶手应该不是陌生人。经验表明,这种案子几乎总是邻居或家人所为,不会有人大老远跑来作这种案。凶手就住在左邻右舍或者附近一带,警局肯定已与他们面谈过。从现场情况看,凶手在作案时显得从容自在,知道不会有人打扰。这说明要么他十分熟悉乔安娜,要么他已观察了很久,掌握了乔安娜和克里斯平时的生活习惯。

第二,此案应该不是预谋杀人。凶手那天下午去乔安娜家时,并没有计划要杀害她,杀人是后来产生的念头。因为如果事先有预谋,他就会随身带上凶器和工具,但现场看到的情况是用袜子和电视机桌行凶,这显示出凶手是在陷入慌乱后无计可施,一怒之下杀害了她。而且在作案过程中有些惊慌失措。比如,地板上和沙发上都有水迹,很可能是他勒死她后,还想往她脸上泼水试图弄醒她。看到这样不起作用,他便把她从地板上拖过去,把她的头按到水桶里,想转移视线和掩盖真相。但是,与其他许多案例一样,凶手在现场干的事情越多,他给你留下的线索和行为证据也就越多。尽管他做这些是企图误导警方,但反而会暴露自己的真相。

第三,凶手有可能是初次杀人。道格拉斯认为,凶手的年龄在25~30岁之间,这是他初次杀人,所以布置手法很拙劣。然而,他确有暴躁凶狠的个性,因此可能犯过某些轻罪。从他用电线捆绑乔安娜的双手这一点来看,他很可能接受过车间培训或从事过某种相关的职业。一般来说,像他这种类型的人在生活中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内心深处有极度的自卑感。

凶犯终于露出水面

对于以上道格拉斯的几点分析,令在座的警员们都瞠目结舌,惊诧莫名——他竟然能凭借有限的案卷和几幅照片就把罪犯的性格、心理甚至作案过程都描述得一清二楚!这可能吗?他们都有点将信将疑。

道格拉斯看出了他们的不信任,但他不愿多加解释。因为心理分析是一门需要较高悟性的学问,还带有一些神秘色彩,因此有人认为它“与巫术仅一步之遥”。道格拉斯明白,只有抓到凶犯,他们才会真正信服。

于是,道格拉斯告诉奥布里警方,他们下一步要做的事就是公开宣布发现了一条有望破案的新线索,让案子重新受到人们的关注。要让媒体持续不断地炒作,特别要提到已有联邦调查局的心理分析人员参与办案,尽可能把凶手搞得如坐针毡。

有必要的话,警方还可以组织重新开棺验尸,同时大造舆论,宣称哪怕还要用20年时间,也非要破这个案子不可,这对凶手将是一次巨大的刺激。他会感到忧虑,四处探听尸体的状况,更可能坐立不安,举止行为变得非常怪异。这时,警方就可以上酒吧一类的场所去收集情况,看看有没有人特别关注与这个案子有关的话题,或者出现明显异常的行为。

由此,奥布里警局重新开始了有计划有步骤的侦查工作。他们先是大造舆论,继而公开开棺验尸,最后对排查出的一些嫌疑人实行全面监控。终于,嫌犯的真面目逐渐暴露出来。

有一个名叫弗洛里恩的男子,他是乔安娜隔壁邻居弗兰茨的朋友,也是乔安娜的中学同学。他与乔安娜有很多年没见面了。案发当天上午,他正在弗兰茨家门前与朋友聊天。就在那时,他看见了多年不见的乔安娜,昔日的“校花”出落得更加美丽大方了。他走上前去,与乔安娜打招呼,同时也对乔安娜动起了歪心。

警方的调查显示,弗洛里恩在上午告别弗兰茨后,下午又偷偷溜了回来,闯入乔安娜的住宅,试图对她非礼,在遭到激烈反抗后,他恼羞成怒,残忍地杀害了乔安娜。这些事实表明,道格拉斯对嫌疑犯的所有分析几乎都是正确的。弗洛里恩平时性格粗鲁,中学毕业后靠打零工为生,容易被激怒,而且是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杀害了对方。

最终,警方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弗洛里恩被指证犯有谋杀罪和私闯民宅罪,判处75年徒刑。

怎样重塑犯罪现场?

道格拉斯为什么能仅仅凭一些简单的资料,就能推测出凶犯的性格、心理、作案的动机、作案过程等一系列情况呢?他认为研究和把握罪犯心理主要通过三条途径:

其一是犯罪现场分析,就是通过现场勘察,做到“在大脑里重塑犯罪现场”。他和同事把现场分析的过程归纳为解答三个问题,即“什么、为什么、是谁”。

“什么”就是根据亲临现场或研究第一位到达现场的警官的报告,思考发生了什么事情,它包括罪犯在行为方面可能会有重要意义的任何情况。

“为什么”就是要对自己提出一系列疑问,例如:“为什么会以这种方式杀人?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尸体?为什么没有拿走任何贵重物品?”以寻找犯罪过程中出现的有意义的行为原因。进而要推测“是谁”,即“是谁会出于这些原因犯下这一罪行”。

其二是研究受害人,要考虑罪犯在如此众多的人当中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这一个人?她(他)是如何被害的?要研究验尸报告,以便了解伤口的性质、类型、死因。要尽可能充分地了解受害者,设身处地想出受害者当时会做出的反应。

其三是研究犯罪人。刑侦人员要“把自己放在攻击者的角度,以他的方式进行思考,随他一同进行谋划,理解和体验他的满足感”。仅仅了解罪犯作案的“惯用手法”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要洞悉罪犯细微的特殊之处,这样才能揭示罪犯的内心世界,掌握罪犯的个人情况,从而缩小嫌疑的范围,集中全力捕获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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