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观预设问题的再思考
2015-02-25朱立元
学术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生态
朱立元
关于主观预设问题的再思考
朱立元
张江先生:
拜读了您关于强制阐释的主观预设问题的来信。您强调主观预设是强制阐释的核心因素和方法,认为它是从现成理论出发的批评,前定模式,前定结论,文本以至文学的实践沦为证明理论的材料,批评变成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理论目的的注脚。对您这个基本观点和逻辑理路,我总体上是赞同的,因为如果按照这种逻辑进行批评,无疑必定是强制阐释。这确实切中了某些当代西方文论的要害。不过,对于您所说的主观预设的三个要害之一,似乎还有一些可以完善和补充的地方,我不揣冒昧,特提出来向您请教。
首先是 “前置立场”的提法似乎可以商讨。这个问题又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关于立场是否可能不“前置”的问题。按照现代阐释学的观点,任何立场都必定是前置的。这是理解发生的前提,没有前置的立场,任何阐释都不会、也不可能发生。海德格尔的本体论阐释学认为,此在的理解活动为它的 “前理解”(Vorverstandnis)所制约和决定。所谓 “前理解”乃是一组他称之为 “als(作为)……”结构的因素,这些因素包含着指示、预见、互通三层含义,它们成为构成理解的前提和预定指向。而这个 “作为……”结构还需要以理解的 “前结构”为先在条件,这个 “前结构”由 “前有”即 “预先有的文化习惯”、“前识”即 “预先有的概念系统”和 “前设”即 “预先有的假设”三方面构成。 “前结构”就是理
解、阐释发生的必要前提。他说:“解释从来就不是对某个先行给定的东西所作的无前提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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