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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主义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困局〔*〕

2015-02-25张建荣

学术界 2015年7期

○张建荣

(兰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公共危机作为一种由风险的不断汇聚所引发的,使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面临严重威胁或挑战的紧急事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及其价值观念体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综合治理。长期以来,在传统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支配下,政府总是被看作公共危机防治的应然主体,承担着危机治理的全部责任,这种“全能主义”的公共危机治理模式亦被看作是现代政府合法性的来源和基础。然而,当“全能主义时代的臣民心态”〔1〕使得整个社会将防范和化解公共危机的所有责任都推向政府时,这种超负荷的公共危机治理模式不仅使政府自身疲于应对,而且其治理的能力和效果也不断受到来自其他社会主体的质疑和批评,从而使政府陷入了“全能主义政治”的困局之中。有鉴于此,本文试对当前我国“全能主义政府”公共危机治理模式的困境加以考察和反思,以期为政府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形塑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一、“全能主义政府”公共危机治理模式的形成与特征

“全能主义”(totalism)一词是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政治学系邹谠教授在其《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一书中首次提出的。他将“全能主义”理解为是一种“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随时地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的指导思想”,而“全能主义政治”即是在这种指导思想基础之上所建立起来的政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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