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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与社会责任意识的建构

2015-02-25

学术交流 2015年4期
关键词:责任意识深层高校教师

张 晔

(太原师范学院思政部,太原 030012)

社会学研究

立德树人与社会责任意识的建构

张 晔

(太原师范学院思政部,太原 030012)

“立德树人”是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其社会责任意识在思想意识层面的建构,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社会责任意识与社会责任密切相联,是对客观存在着的社会责任的反映。高校教师因其社会地位和角色定位,决定了社会责任意识的建构应遵循对社会责任的深刻的理性认知、遵从教育教学实践的启示以及对客观的现实社会生活深切地感悟体察等基本路径。

高校教师;社会责任意识;深层建构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社会机器要正常地运行,需要每一子系统、每一行业、每一单位以及每一社会成员按照社会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责、密切协作。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指出,人是有着自身的自觉意识和主体能动性的,人的思想意识总是作为其行为、行动的先导。因此,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意识的确立与社会机器的正常运行乃至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息息相关。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场所。高校教师其特别的社会角色,决定了他们除了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本职工作以外,还肩负着特别的社会使命与社会责任,应具有自觉的社会责任意识。

习近平同志在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高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1]作为高等教育中教书育人的主体,高校教师本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大学生——这一未来的知识分子群体的社会责任感的建立以及社会责任意识的形成。此前不久,《辽宁日报》的编辑和记者们根据大学生对某些高校教师(特别是人文社科类方面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反映,在诸多高校进行了调研,发出了一封《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公开信》。信中对个别教师的不适之举进行了披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诘问,特别是对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问题进行了反思,“因为特殊的职业身份,老师不再普通,也不能普通”“大学课堂的庄严与特殊,老师在影响未来中国、匡正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高校教师要“对学生、国家负责”[2]。该信在全国高校乃至整个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被凸显出来。不管是从本身即为知识分子群体之一员的角度来考量,还是从未来知识分子的培育造就者的身份去酌度,高校教师担当起怎样的社会责任问题都紧迫地摆在我们面前。高校教师要切实担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必须首先在思想意识的层面上牢固确立相应的社会责任感,即在心灵深处对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有着深刻的领悟并达到理性的认同,进而完成对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因此,探索高校教师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之意义以及社会责任意识深层建构所循的路径,对于造就社会英才、建设现代社会、推进社会文明的进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责任与社会责任意识

人类通过群体生活方式组成了社会,这就使得一个人在世界上的生存和发展,必然处于与他人、社会的密切联系之中。这一联系又必然使得人与人之间发生一定的责任关系。所以,一个人只要来到人世间被赋予生命并进入生命活动的程序,他就必然被置于这种社会的责任关系之中。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要对他人及社会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同时,每一成员又是他人所负责任的作用对象,也就是说,他在间接或直接地承受着他人所担负责任的作用力。一个社会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成员相互作用的责任所组成的责任网络中正常运转的,社会任务、社会历史使命也正是在这样的运转中完成的。马克思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3]

由上述可知,所谓责任,就是指一个人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分工中所应做的分内的事或所应完成的分内的任务。对责任的进一步分析,通常可分为尽责与负责两个方面。所谓尽责,是指一个人对自己所应做事情或承担的任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一个有着责任心的人,对其所负责任牢记心中,即便身处异常艰难困苦境地也能够恪尽职守,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履行责任而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所谓负责,是指一个人对自己所履行责任的后果的承担。即在履责过程中,如果不能如期如愿地达到目标或者出现意外和差错,他能够勇敢地面对事情的后果并作相应的承担,且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去补救,尽最大努力挽回因履责的差池而带来的损失。一般而言,人生责任中的尽责和负责总是密切联系的。一个尽力去履行责任的人,他对自己的失责行为也是勇于承认并担负的。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在职责的履行中则敷衍塞责、应付差事,对事情的后果更不会主动承担。所谓社会责任,“是指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成员对社会发展及其他成员的生存与发展应负的责任。”[4]即社会成员在关涉到整个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命运、前途的大事业中以及整个社会公益事业中所应承担的分内任务或工作。社会责任内在的要求是社会中每一成员都应当尽责并负责。如果社会成员对自己应负的责任不能很好地去履行,那么,社会性的责任关系也就形同虚设,而基本的社会性的任务及工作则无法完成。与此相应的是社会机器则无法正常运转,社会秩序也将陷入混乱不堪的状态,人们的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下去。社会责任有着客观必然性、主体自觉性、强制约束性等几个特征。认识这些特征,对于社会成员理解自己的人生活动,履行特定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价值,都具有重要意义。社会责任的客观必然性,是指由社会关系所钦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社会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提出的必然性规定。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成员或群体所担负的社会角色是有着明确分工的,自然被赋予不同的社会责任。每一成员只有各负其责并且尽责尽力,社会的工作或任务才能完成,社会机器也才能正常运转。社会责任的主体自觉性,是指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的履行,表现出一种心理意识上的自觉自愿和行动上的积极主动,其履责过程不需要任何监督,也能做到恪尽职守。社会责任的强制约束性,是指社会中每一成员所负的社会责任一经被钦定,即被纳入社会大系统之中,并受到其制约。作为大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每一成员无论地位高低、职责大小,其履责状态如何直接关系到系统的正常运作。所以,社会成员对自身所负责任须尽力而为。如果敷衍塞责或推卸、逃避责任,则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后果严重时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社会责任的主体自觉性和强制约束性则从内、外两个角度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责任进行了约束。这种内在约束和外在约束相互统一并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了社会责任的约束机制,保证了社会大系统中各种具体责任的实施。

社会责任意识,也称社会责任心或社会责任感,系指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包括责任的内容、责任确立的缘由、履行责任的意义等)在心目中、在意识层面上的认同,是对客观存在的社会责任的深切感受和理解领悟,并将其内化入心、主动自觉地去履行这一责任的心理定势。人的意识统辖着人的行为与活动。人通过自己的一系列的意识活动,如感觉、情绪、思维等来对外部世界做出反应,从而通过自己的思想去协调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所以,如前所述,一个人要履行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有一个对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的理解和认识,形成相应的责任意识。否则,当他在不自觉地或被迫履行责任时,则可能退却甚至逃避责任,使得某责任所限定的要完成的任务或工作半途而废。教师通常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高校教师又是祖国的建设者——大学生专业知识的传授者与世界观亦或人生观的引领者。从一定意义上看,高校教师自身的思想意识如何,直接关涉到大学生群体的思想境界的高下或灵魂的美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时代使命感确立得如何,直接受到高校教师自身思想意识境界及心性灵魂的制约。比之一般的社会成员,高校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意识境界。因此,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不但要确立,而且要在其思想意识深处扎根、牢固地确立下来。

二、高校教师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及其社会意义

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依照高校教师社会地位和角色定位,可体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指高校教师所从事的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所应承担并完成的社会责任。这一责任体现在高校教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具体工作中。教育事业是整个社会的组成部分,教育要服务于社会。教育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以及教师劳动所体现出的价值,决定了高校教师所承担这种责任的社会意义。其二是指高校教师作为社会的知识分子群体的一部分所应承担的推进社会文化、促使社会文明进步的责任。这一责任具体体现为知识分子在启迪蒙昧,主张社会公正、针砭时弊、关注民生民愿以及在社会变革中所承担的先进性与引领性的责任,即如古人所言:为天地立心,为民生请命,为万世开太平。这种责任是为社会本身所钦定的,是由身为知识分子的高校教师所具有的博于知识、长于思考以及勇于谏诤的素养所决定的。故此,知识分子常被称誉为“社会良知之所寓,民族脊梁之所在。”

高校教师要确实履行好上述社会责任,须在思想意识层面完成对该社会责任的深层意识建构。这一建构是高校教师对自己所担任的社会角色及所负的社会使命的自觉意识的体现,是在思想意识的层面上对上述的社会责任的认可、笃信并将其确立为一种理念。这种意识的深层建构,有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其漫长的职业生涯中逐渐确立起来的。但是,一名高校教师是否对这一过程有所认知,能否有着理性的自觉和能动性的发挥,是至关重要的。伴随着对教师以及高校教师的职业认同的渐趋成熟,伴随着对前述的责任与高校教师社会责任的理性认知,一名高校教师才有可能完成其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此时,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他并不仅仅将自己的职业作为挣钱谋生、养家糊口的手段(虽然有这样的因素在其中),而是要将职业作为事业去追求。在他的思想意识的深层次中,即所谓的心灵深处,牢固地嵌入这样的理念——知道自己的职业除了教书还有育人,明晰自己还肩负学术和科学研究的责任,确信作为知识分子群体应具有的“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情怀和如前所述的一系列的社会使命。至此,高校教师对其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是在社会舆论的外在约束下的被动所为,更是在思想意识的深层次上的理性自觉。

1.这种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是高校教师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总是在理性思维的指导和调控下进行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要履行某种责任,则首先必须对这种客观存在着的责任有着深刻的认知,在思想上求得某种认可,确立所谓的责任意识。只有具备在思想上的这种认知和认可,他才能够义无反顾地去履行自己的责任。否则,当履行责任时遭遇到了困难、挫折,他就可能退缩或者逃避。高校教师作为知识分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自身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是如此。一名高校教师只有在心目中牢固地确立了社会责任意识,才能将其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钦定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并且不断地暗示、鞭策自己去履行该责任。此时,他不需要社会舆论的鼓动亦或别人的提醒,更无需在某种外力作用之下被强迫履责或被监督履责。这是因为,内化入心并牢固嵌入心灵的责任意识时刻警示着、督促着他,使其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并且,由于对社会责任的深刻理解和领悟,他更能深切地把握社会责任的内涵,知悉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重大意义,故而能够更好地去规划履责的具体步骤或程序,掌控履责的时空界面,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各个方面。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在意识支配下的能动地认识与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创建社会文明的活动,由此可见,意识对于人类及人类社会的重要作用。在人的意识活动的内容中,意识结构又是分别为高低层次的,包括情感、情绪、意志、思维等多个层次,其中思维理性活动是意识的最高层次,它统辖着人们的情绪、情感、意志等较低层次的活动。高校教师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即是基于这样一种逻辑思考。这一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只有通过思维理性才能完成。

2.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是培养或造就现代社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的先决条件。“时代需要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未来社会需要有高度责任感的建设者,作为大学生的教师,必须从国家、民族和人类的利益出发,担负起为社会提供高层次合格人才的责任”[5]作为大学生的导师或引领者的高校教师,其自身素质必须扎实、全面、高超,其中包括高尚的思想精神境界、广博专深的知识、精湛的教学技能、健康的体魄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高校教师的所作所为、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细雨润物般地影响着大学生。现代社会是法制主导下的公民社会,社会基本成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社会文明的进步。作为未来知识分子的大学生在其走向社会以后,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现代社会公民,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知识分子,能否担当得起社会或时代所赋予的特定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学校对他们的造就和教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常言道,想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须拥有一桶水。据此可知,高校教师是否有着高超的思想境界,社会责任意识是否牢固地确立,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及确立。

三、高校教师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之路径

社会责任意识属于人的精神范畴,根本上来说,它是一个人的高尚精神境界的体现,是一个人人格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此可知,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与一个人的人格养成和修炼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社会责任意识建构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人的人格完善的过程,它是在不断地履行责任的过程中逐渐确立起来的。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也遵循着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在社会责任意识深层建构的过程中,一名高校教师正经历着自己的人格逐渐完善的过程,它与社会责任的深层建构是交互作用、交互进行的。要很好地完成这一建构,一名高校教师要有着较强的主体能动性与自觉性,他应能够把客观存在的社会责任与主观的社会责任意识辩证地统一起来,虽然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会遭遇挫折多多、困难重重,但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会驱使他仍能在所不辞、万难不屈、顽强坚韧地恪尽职守,去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而在此坚韧、顽强的履责过程中,又进一步坚定了他的社会责任意识。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建构以及其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使其生命活动与人生状态跃迁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成为名副其实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成为大学生心志锻造的引领人。社会责任意识不是先天就存在于一个人的大脑或心理活动中的,它是对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来源于对客观事物的探索过程中,是人们实践的产物。所以,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是教师在其人生实践活动中逐渐确立起来的,它的确立须经一个培养和修炼的过程,应当循着如下具体的路径去实现。

1.必须理性地对社会责任进行认知,才能更好地在心目中确立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对社会责任的反映和认知。社会不能简单地把责任强加在人们的身上,而是要通过社会舆论、家庭及学校教育的影响,使得人们在心目中首先建立起对这种责任的认知和理解,然后才能真正确立起相应的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从而在此意识的支配之下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诚然,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校外问责制度以及舆论的宣传告知等外在约束机制和手段去让人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一个人社会责任意识的确立有着一些作用。但是,如果是简单地将某种社会责任强加于人,则会导致人们对社会责任的内涵知之甚少,对其中的来龙去脉不清楚,认识比较模糊,也必然导致对它的理解是肤浅的、淡薄的,对它的履行也是消极被动的,甚至有可能流于形式和表面。作为高校教师,要很好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就要对自己的职业及职业身份和社会角色有着清醒的认识,要知道自己肩负着教书育人以及前述的“为天地立心、为民生请命”、关注社会民生等多重使命。身为一名高校教师,他应当知道,当自己选择了教师和教育,就是选择了崇高,不能将自身等同于社会的普通成员。身为知识分子中的一员,社会的分工和角色的钦定,决定了高校教师必须具有对社会文化传播与社会文明进步重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了这样的理性认知,崇高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在一个高校教师的心目中深深扎根,在现实中勇于并善于担当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且义无反顾、在所不辞。

2.在教育、教学的具体实践过程中逐步确立牢固的社会责任意识。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离不开具体的实践活动。一名高校教师在其成为高校教师的那一天起,他的教书育人的教学实践活动就已经开始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出:任何真正的认识或知识,总是在实践中获取的,并且在不断发展着的实践中得到完善和充实。如前所述,社会责任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社会责任的一种感受和认识。只有亲身参加教学实践以及作为教师的其他实践活动,特别是参加那些充分体现教师的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一名高校教师才能对自身特定的社会责任有切实的感受和体会,从而在自己的心目中形成坚实的、牢固的社会责任意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教师应“强化责任意识”,不仅“教书育人”,还应承担“实践育人”责任。[6]在包括教学活动在内的具体的实践活动中,教师感受到了育人责任的不易,感受到了其中的艰辛与劳顿,同时也感受到了所担负责任的沉重分量与精神的崇高,从而也就祛除了浮躁,摆脱了俗世的羁绊,崇高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在心中深深扎根。

3.在社会生活的大课堂中,主动砥砺心志、陶冶情操,在心中构建起强大的社会责任意识。任何真知灼见总是从实践中来的,并且,要使得到的知识越完备、越深刻,越需要经过反复的实践活动。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应当在社会的大课堂、大熔炉中进行进一步的锻造和磨炼。对于任何人而言,鲜活生动的现实社会生活是其最好的人生课堂的老师,高校教师也不例外。没有对广泛的社会生活的关注、体察,就没有对世态炎凉的感受、领悟,更没有对复杂的,存在着美与丑、善与恶、真与伪、文明与愚昧、光明与阴暗的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和体验理解,高校教师则很难在心目中真正确立起崇高的社会责任意识。一般而言,高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及教学内容理论性较强,往往是从书本到书本、从课堂到图书馆、从思想到理论,其思想意识很容易被封闭从而与生动火热的现实社会产生某些隔阂或疏离。所以,高校教师应主动地、不失时机地去接触现实的社会生活,了解社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特别是社会底层的人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境遇及其生活的疾苦、幸福的期待、心理的困惑、关注的问题等。只有接触社会,接触各层次的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基本成员,才能感同身受、领悟省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理性的认知,进而感受并意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的重大,更有针对性地为社会良知而呐喊、为民众而呼吁、为政府而献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教师要充分利用好难得的各种社会实践的机会,如学生的实习活动、课外的教学实践环节、社会热点问题的调研、科研项目的社会调查工作等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去广泛、深入地接触民众,了解社会(其中特别是对基层群众的生活、意愿、思想等方面的了解和体察),求得对社会全面的认知和把握,这些对于高校教师强化自己心目中的社会责任意识,都具有现实意义。

完成前述所谓的“深层建构”不但是必要的,而且具有现实的可能性。这一可能性的根据在于:改革开放的社会大环境以及我国正在向现代社会迈进的这一大趋势。改革开放后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与社会角色的定位回归本真并得到应然的确定,现代社会民主与法制之下的对公民享有各种政治及思想文化权利的规定,这些都为知识分子充分履行自己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关心祖国的命运与民族的前途、关注民生与社会热点问题等,提供了现实的社会基础。

[1]董洪亮.习近平: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改进高校党建工作[N].人民日报,2014-12-30(1).

[2]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N].辽宁日报,2014-11-13(A0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329.

[4]梁利.当前我国高校教师社会责任回归的路径分析[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9.

[5]丁胜利,李永丽.市场经济形势下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探讨[J].前沿,2013,(16):188-189.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EB/OL].(2015-01-19).http://www.gov.cn/xinwen/2015-01/19/content_2806434.htm.

〔责任编辑:崔家善 徐雪野〕

B822.98

A

1000-8284(2015)04-0170-05

2015-03-10

2012年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高师院校科学的班级教育管理与教师专业化目标实现研究”(2012041032-03)

张晔(1970-),女,山西临猗人,副教授,硕士,从事伦理学及教师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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