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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同志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02-21

现代农机 2015年1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农机化依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同志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2012年7月27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这是浙江省首部地方性农机法规。“一法一条例”构筑起浙江省农业机械化的基本法律框架,为农业机械化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法一条例”从法律的高度有效地解决了农机化面临的三大问题:一是确立了农机化在整个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对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法定职能;三是确立了农机主管部门在促进农机化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责,为农机化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持久的动力。十年来,浙江省认真贯彻“一法一条例”,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了农机化发展,成效是明显的。全省各地政府和企业、农民等主体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持续高涨,农机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地位作用持续增强。这十年,农机化发展实现了“五个前所未有”:一是发展环境之优前所未有,二是财政投入之大前所未有,三是农民热情之高前所未有,四是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五是对浙江农业的装备支撑作用之大前所未有。可以说,这十年,是开创了浙江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黄金十年”。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粮食放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把农业放在“四化同步”的基础地位。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打造绿色农业强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面对“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仍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农机的实用性、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等问题,还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这就需要我们做大量工作。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农机主管部门必须以贯彻好、实施好“一法一条例”为契机,确保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推动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各行各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浙江省要在建设法治政府上走在前列,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开展农机化促进和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自觉履行“一法一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农机化促进和管理工作。三是省农业厅特别是农机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对“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推动有关部门和地区对一些规定还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整改,加大工作力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和完善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机事业的发展。

二要进一步发挥立法和监督作用。一是要加强监督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要加强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扶持促进措施。要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与政府同向用力,推动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二是要加快法规修订工作。坚持立法引领和推进作用,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省人大要总结前几年对 “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收集各市、县人大近期执法检查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在全省组织对《条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建议意见,不断增强《条例》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重视做好法规修订的前期调研。当前,浙江省农机化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条例》中有的规定已经不相适应,需要省人大农委与省农业厅通过深入调研,及时向常委会提出建议意见,确保《条例》更加科学实用。

三要进一步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继续带头学习“一法一条例”,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切实做到学好法、用好法,学用贯通,努力提高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组织开展面向基层和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大家认识、掌握并运用好基本内容,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三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辟农机专栏、设立专题讲座、举行政策法规咨询等宣传报道活动,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创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学习宣传,使各级干部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使广大农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维护好自身的正当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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