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共法治思想的传统文化渊源
2015-02-20张娜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张娜
新时期中共法治思想的传统文化渊源
张娜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 710062)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底蕴丰厚。尽管时过境迁,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思想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依然“藕断丝连”。从崇尚法治到依法治国,德治传统到以德治国,民本思想到以人为本,和谐思想到和谐法治,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治、德治、民本、和谐等思想中的优秀成分,是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建设的宝贵资源。党提出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以人为本和和谐法治的思想,就是在全面审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其中的精华。
法治;德治;以人为本;和谐
当代中国的法律,在形式、内容和精神上,与传统中国已大不相同,但是从宏观历史性的角度看,法治理念之间的联系依然是存在着的。对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传统是不可以也不必要中断的,“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法律发展无法离开传统的平台”[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进步思想,是中国独特法治模式的历史条件和文化底蕴。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主动汲取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提出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以人为本和和谐法治的思想,都可以追溯出传统法律文化的源头,是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一、崇尚法治---依法治国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包含着许多具有进步意义的法治思想。虽然儒家主张人治,但并不意味着儒家完全排斥法治,只是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儒家较之法家要略逊一筹。……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