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设计科学的教育学
2015-02-20陈玉和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陈玉和
论作为设计科学的教育学
陈玉和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590)
科学的元分类;教育学;设计科学;设计范式;事理逻辑;教育设计;教育范式;合目的性
学界对教育学的归属一直争论不休,科学的元分类结果表明教育学属于设计科学。设计是教育的(逻辑)起点,教育设计强调如何可能是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科学的设计是通向目标的基本保障——实现合目的性的手段。优秀的教育是优秀的设计,优化设计是事理的实现,事理追求即是行动系统最优化的过程。教育的事理研究追求最优化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系统工程。优秀的教育模式是教育家针对教育教学所做的设计创新创造。科学的教育教学模式会为培养社会需要的大批优秀人才提供可能性,“掌握学习”教育模式是科学意义上的设计创新教育模式;基于哲学理念建构的教育教学模式其可复制性会受到很大的制约,与科学的教育模式存在的差异可能是量级的。
在“科学的元分类”①中,将教育学归为第三类科学——设计科学②。与设计科学并列的科学有:第一类科学是形式科学,如逻辑学、数学;有的也将哲学归入形式科学〔1〕(但历史的趋势是“哲学向元科学演变”〔2〕,“科学进场,哲学退场”①,在未来的时代,哲学还是否能够存在是一个难以预料的事件)。第二类科学是解释科学,包括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解释。解释科学也称为实证科学,如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经济学的大部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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