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与国际规则的一步之遥
2015-02-19法人彭飞
法人 2015年2期
关键词:规则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彭飞
与国际上最先进的一些仲裁规则比较起来,中国只有一步之遥。尽管只有一步之遥,如果受制于中国的仲裁法规定,还是无法突破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主任陈胜

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润镐
国际仲裁规则的中外差异
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管理合伙人郑润镐从国际仲裁中证人引入和仲裁员采证方式的角度,对国内仲裁和境外仲裁的主要差异做了分析:“在证人选择标准上,中国现在依然受大陆法系审理方式的影响,就像30年前德国和法国的很多仲裁员一样。他们对证人的观念和我们对证人的观念是十分类似的。”
尽管我们的仲裁深受法国、德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影响,不过我们在仲裁中却没有采用证人证言方式。相比而言,我们国家仲裁的开庭时间还比较短,一般是半天或者一天,最多两天。但是包括德国和法国在内,国际仲裁普遍采用了证人证言方式,这样会显著拉长开庭时间,以及整个仲裁周期,所以国外仲裁开庭时间非常长,有时一周,极端的甚至达到一个月。
郑润镐说:“在证人引入上,境外的仲裁更多采用事实证人的方式,而国内仲裁基本上由律师代表客户对事实进行陈述,尽管律师从来没有参与过争议事项。采用事实证人的方式,是目前国内仲裁向境外仲裁靠拢的重要一步。”
另外,境外仲裁中经常引入专家证人。而国内的仲裁在很多情况下,参与的三位仲裁员并不是争议涉及内容方面的专家,所以很多裁定都是在没有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情况下做出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