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
2015-02-19法人赵记伟
法人 2015年2期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赵记伟
中国企业在应对走出去的法律风险方面,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制度是行为规范,如果没有一个制度来作为行为规范,海外经营就会出现很多预想不到的困难
2014年底,墨西哥交通和运输部宣布由中国铁建牵头的联合体中标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罗高铁项目合同项目,纵然墨西哥方面声称整个高铁项目的招标过程完全公开透明,符合法律要求。却由于外界质疑和墨国内压力3天后宣布取消中标并将重新招标。
此举引起国内哗然,受墨西哥取消中标结果的影响,中国铁建当日A股和H股一改股价大涨的行情双双大跌。
这条中国企业即将承建的首条时速300公里的海外高铁因墨西哥方面取消中标,给中国高铁走出去笼罩了一层阴影。近日,墨西哥重新公布了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罗高铁项目预招标文件,标志着墨西哥高铁项目重新招标正式开始。
此次墨西哥取消高铁中标合同一事,也给试图在“一路一带”国家战略下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上了生动一课:海外经济利益和政治、法律风险共存。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刘江南
机遇和风险共存
商务部在2015年1月21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4年全年商务情况。在非常复杂、严峻的形势下,中国去年全年8.7%的出口实际增速既明显高于全球平均增速也高于各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发展中国家,是全球主要贸易大国中增速最高的。
2014年的外贸出口情况也是过去三年中最好的,预计全年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在10.5%左右,这是200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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