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与八卦略论
2015-02-15徐日辉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徐日辉
一、伏羲与八卦的概念
伏羲与八卦之间的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业已形成的固定性概念, 尽管有不同的声音,但是要改变这一现状,尤其在广大的民间,就目前来看似乎不大可能。有意义的是随着传统文化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相信八卦就是伏羲发明创造的,尤其是以2002年6月27日成立的全国性社团“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为代表,就力主此说。
考察伏羲与八卦概念的形成,最基本的文献是来自于《易传》。其《系辞下》曰: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上述是关于伏羲与八卦最完整和最原始的文献记载, 并且在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帛书易传》(即《帛书系辞》)中得到了证实。根据已故学者于豪亮先生的研究,该帛书“抄书的时代应在汉文帝初年”,其中“帛书《系辞》共约六千七百余字”,较通行本多出2 300 字,因而保存了大量的珍贵资料。对于阙如的通行本,于豪亮先生认为:一是漏抄,二是汉人删节加工所致[1]。但令人惊奇的是两本《系辞》对伏羲的记载却是完全相同,足以证明先秦时期人们对伏羲的认可,延续到汉初照样得到了认同,所以未作任何形式的删节加工。
关于《易大传》的作者,司马迁考证是孔子。他说:“孔子晚而喜 《易》, 序 《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①。对于此段记载过去有不少学者认为不真实, 不过马王堆出土的《帛书·系辞》推翻了该说,孔子说的真实性得到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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