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混合所有制改革困境
2015-02-15法人辛颖
法人 2015年2期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辛颖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的就是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不是谁压制谁,也不是谁取代谁,是共同来改善国有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014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6家国有企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名单。随后,20多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民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全面的深化国有资产以及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的部署,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任务和新的举措。
其中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重要的举措之一。对于具体的改革方案,各地企业也在探索之中。
国企改革受限僵局
2013年,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成为全世界最赚钱的航空公司,而他们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如何有效的控制成本。为了降低航油的成本,达美公司在美国收购了一家炼油厂,并由此实现了他们降低成本的预期。
然而就是这样公开的秘诀,对于东方航空来说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东方航空集团(下称“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在“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上谈起改革中的国有企业仍被缚手缚脚的情况,“国有企业一些领导经常抱怨,称国有企业受到的限制确实不少。比如说在国资委确定了央企的主业之后,主业以外的非主业投资就不能超过10%。这是既有规定,即使此时出现再好的商业机会,也不能违背这一规定。在这方面外资企业就有更大的灵活性。”
据郭俊秀介绍,东航集团的主要业务都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航股份”),东航股份也是国内第一家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国有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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