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渔船管理立法对策研究
2015-02-13朱晖裴兆斌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5年4期
朱晖,裴兆斌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 大连 116023)
辽宁省渔船管理立法对策研究
朱晖,裴兆斌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 大连 116023)
为全面提升辽宁省渔船管理水平和推动渔船管理体系化建设,自1995年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辽宁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条例》和《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辽宁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相应出台了实施细则、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虽然立法和执法部门一直致力于渔船管理制度的建设,但仍面临着渔业生产和渔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包括渔船的登记检验、生产作业、建造修理、安全救援以及与此相关的行政处罚标准等。这些问题贯穿于渔船管理活动的始终,因此应增加渔业船舶检验、渔具管理等的法律规定,加大对“三无”船舶的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规范相关管理制度。
渔船管理;立法问题;对策完善
1 问题的提出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201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其渔业委员会第30届会议开幕式上发布其最新的《全球渔业和水产养殖状况》,阐述了渔业对全球发展与繁荣的重要贡献。该报告指出,渔业提供人类食用的鱼产量创纪录达1.28亿t,供应43亿人口15%的动物蛋白摄取量,也是5 500万人口的收入来源。可见,维持海洋渔业的长期繁荣与可持续发展,不仅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生态意义。渔业资源本是可再生资源,具有自我更新的能力,但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捞,降低了资源更新能力,导致渔业资源衰退、匮乏,甚至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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