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何以是权利
——兼与蓝寿荣教授商榷
2015-02-13黄镇
云南社会科学 2015年4期
关键词:法律
黄 镇
《法学评论》2014年第4期发表了蓝寿荣教授的《休息何以成为权利》(以下简称“蓝文”)一文。*蓝寿荣:《休息何以成为权利——劳动者休息权的属性与价值探析》,《法学评论》2014年第4期,第84页。蓝文详细论证了休息权的人权属性与正义价值等问题,提出了“休息权首先是人权,进而才是法定权利”、“作为劳动权的一部分来认识(休息权,笔者注),不免有失偏颇”等重要见解。*蓝寿荣:《休息何以成为权利——劳动者休息权的属性与价值探析》,第84页。蓝文澄清了当前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将人们对休息与休息权的认识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蓝文对休息与休息权的进一步研究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笔者亦深受启发。
同时,蓝文的论证也引发笔者的进一步思考。休息对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哲学家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对相关的问题展开了思考。*参见于光远、马惠娣:《于光远马惠娣十年对话——关于休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同时参见黄达安:《超越工作至上的世界——论休闲的本质及其当代意义》,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哲学系,2011年。法学家关注休息问题则始于18世纪:第一次工业革命后,工人们为了反对超时工作、争取休息时间而进行的工人运动,将休息权首次推上了历史舞台。因此,作为权利的休息,从一诞生就伴随着公平、正义、道德等伦理因素。换句话说,合道德性论证在休息成为权利之初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时的休息权是道德层面的应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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