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汉译中原文风格的再现
——UCP600两个汉译本的对比研究
2015-02-13陈小丽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陈小丽
(盐城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法律英语汉译中原文风格的再现
——UCP600两个汉译本的对比研究
陈小丽
(盐城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法律语言具有特殊的风格特征。一个高质量的法律文本译文要在完整传递原义的基础上准确再现原文风格,同时实现语义和风格上的对等。UCP600的两个汉译本在风格再现上各有特点,不过同时也存在一些翻译的不妥之处。
法律英语;风格再现;UCP600;对比研究
法律文本包括法律法规、条约公约、合同文书、国际惯例等,其使用对象为从事法律工作或相关法律实践活动的特殊社会群体。法律对法律实践活动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而这种法律功能和价值是通过法律语言实现的。也就是说,“法律语言的使用效果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法律所发挥的功能及其法律价值的体现”[1]。因此,法律语言必须要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要准确严谨并具有鲜明的法律语言风格特征。而法律文本中所使用的语言包括词句篇章结构等正是为了体现其特有的风格特点,从而实现其社会功能和价值。对于翻译工作者来说,能准确地把握法律文本的风格特征并在翻译中通过各种方法完整地将其再现,是至关重要的。
一、英汉法律文本的风格特征比较
法律文本客观规范、正式严谨,具体体现在词汇、句式及篇章等方面。从风格角度讲,法律语言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清晰简练,表达清楚而不含糊,简洁而不繁冗;……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