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论述的经济伦理意蕴
2015-02-13牛文浩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6期
关键词:经济
牛文浩,王 娟
(天津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 30022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指引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然而,许多地方或领域都出现了“唯GDP论”的倾向,即过分追求短时间内经济增长率的提高,从而忽视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不要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1]58。这就是说,我国经济领域新时期的建设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速度与效益、质量、可持续性相统一的发展目标。即“我们要的是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速度,是民生改善、就业比较充分的速度,是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经济活动增强、结构调整有成效的速度,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速度”[1]59。
一、相关概念及研究综述
经济伦理是指能够调节市场经济中各类行为主体行为的伦理价值观、道德认识和价值判断等。经济伦理有广义与狭义的概念。经济伦理在广义上可理解为宏观经济伦理学;狭义的概念则专注于中观及微观经济伦理学,如公司伦理。近年来,我国经济伦理领域的研究愈发体现出跨学科性质。首先,学界在传统研究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现实问题的发展;其次,经济伦理学科和社会热点问题交叉性研究的特征日益明显;最后,数学建模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被越来越多地引入到经济伦理领域研究之中,这极大地增强了其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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