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困境的多维思考
2015-02-13张伶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规范化
张 伶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03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观点、新举措,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践行者、推动者和保障者,必须紧扣四中全会精神,紧贴时代步伐,紧紧把握“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速、发展动力、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这一特点,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战略的前瞻性,力求在经济“新常态”下大有作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执法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制度不断健全、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监督不断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但是面对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经侦执法工作面临着新机遇与新挑战。因此,发现和找准经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源头之举。
一、服务于新常态的主观能动意识欠缺
(一)消极执法,执法中缺乏能动意识
当前,经侦受案的主要来源是群众举报、行政机关移送或上级公安机关交办,而基层经侦部门能够真正主动去发现案件线索的少之又少。坐等报案、就案办案的问题成为基层经侦部门的通病,突出表现为对案件缺乏经营意识,习惯于等案上门;缺乏主动进攻意识,习惯于使用“由案到人”被动反应的侦查模式;缺乏人财物控制意识,错过了抓捕及追赃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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