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馆藏地方志文献的版权问题研究
2015-02-13陈良
图书馆学刊 2015年5期
陈 良
(黄淮学院图书馆,河南驻马店 463000)
图书馆馆藏地方志文献的版权问题研究
陈 良
(黄淮学院图书馆,河南驻马店 463000)
图书馆;地方志;开发利用;版权
按照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地方志是具有职务作品属性的版权客体,图书馆对地方志进行数字化复制、局域网传播、广域网传播以及增值性开发利用受到相关版权法规的约束。图书馆的版权管理策略包括:厘清图书馆涉及的版权法律关系、鉴别地方志和相关信息产品的可版权保护性、多途径开展授权活动、充分利用合同的版权管理功能、重视与加强版权管理制度建设等。
地方志是以行政区划为范围,记载自然和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资料总编[1]。我国自隋唐确立史志馆修制度以来,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囊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工业、农业、军事等领域的数量庞大、类型多样的地方志文献资源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地方志的重要价值和功能日渐得到认识与重视,对其进行数字化开发利用的趋势凸显。图书馆不仅是地方志的重要收藏单位,而且是地方志数字化开发利用的最主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2]。由于许多地方志是版权保护的对象,因此图书馆对地方志的数字化开发利用必然受到版权问题的困扰。图书馆应从地方志的版权特征出发,建立健全版权管理策略。
1 地方志的版权性质
1.1 学术争论与判例
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司法实践中,对地方志的版权性质和版权归属问题,都有不同的认识、观点和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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