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治理”的三条路径:国家治理、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
2015-02-13施雪华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施雪华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中国式治理”的三条路径:国家治理、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
施雪华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美国政治学者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和《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两本著作中以国家能力、法治与民主之间的均衡关系为分析框架,对多个国家政治治理绩效进行考察,认为中国式治理模式的优点之一就在于能够以领导人任期制来克服“世袭主义”的弊端。但是很显然这并非中国式治理的全部。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治理”作为关键性概念被多次提及,涉及从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到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公司法人治理及社区治理等多个层面。不过,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治理环节,这也就组成了中国式治理的核心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被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则成为与之相配套的重要改革内容。于是,如何正确把握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及其相互关系,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重要步骤;如何找到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效实现路径,成为中国式治理的落到实处关键性环节。
本期选择的四篇文章分别就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方面问题展开讨论。梁芷铭等人的文章从整体性治理理论出发,将研究视角瞄准国家治理法治化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认为国家治理法治化存在着观念困境、法制困境、舆论困境和司法困境,而这些不同领域的困境又是缺乏整体性考量的碎片化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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