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代藏区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
——以藏族习惯法为范围的考察
2015-02-13冯志伟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程序
冯志伟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天津 300382)
略论清代藏区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
——以藏族习惯法为范围的考察
冯志伟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天津 300382)
经千年司法实践,到清代,藏区程序规范日趋完善。形成了从起诉、调解到审判、执行的完整程序和制度,起到了化解纷争、惩治犯罪、调解人际关系、维护部落稳定的作用,当然也存在着费用高、方式单一等不足。
清代司法史;藏区;纠纷案件;处理程序;习惯法
藏区部落程序规范的作用,在于通过一定程序,解决部落中或部落之间的纠纷,实现定纷止争。到清朝时,经过了千年司法实践,藏区程序规范日趋完善。不仅出现了专门负责法律实施机构与人员,而且形成了从起诉、调解到审判、执行的完整程序和制度,真正起到了化解纷争、惩治犯罪、调解人际关系、维护部落稳定的作用。程序规范主要包括民事程序和刑事程序,但由于部落习惯法中并没有如此划分,并且多数案件兼具民刑案件的特点。因此,为更真实地展现藏区程序法的全貌,在此仍从整体上进行分析。藏区案件处理的法律程序,与内地形式类似,但实质内容却有很大的不同。总体上看,主要包括四个相互衔接的步骤,即告诉、调解、审理、执行。
一、告诉
案件发生后,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可以向头人(土司或宗本等)起诉。藏区部落法对起诉方式的规定因地而异,但起诉目的大致相同,即需要将案件情由报审理案件的人或头人等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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