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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居》、《渔父》作者探析
——以宋玉骚赋考察为主

2015-02-13马军峰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文学研究】

《卜居》、《渔父》作者探析
——以宋玉骚赋考察为主

《卜居》、《渔父》是作者存疑的楚辞作品之一,而宋玉是与屈原同时代或稍于其后能追步屈原辞赋者,世称“屈宋”。从辞赋发展史看,将屈宋作品对比观照,对于判定和证成《卜居》、《渔父》的作者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意义。而通过屈宋作品的对比观照以及《卜居》、《渔父》思想情感探析,其作者定为屈原较为允当。

《卜居》; 《渔父》; 署名权; 宋玉骚赋

对于《卜居》、《渔父》的作者,自汉至宋多遵从王逸之说,以为屈原作品。明清以降,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许多学者对这两篇作品作者产生质疑,以致“现代一些研究《楚辞》的学者往往不提到《卜居》、《渔父》,甚至干脆把这两篇屏诸屈赋之外(如刘永济《屈赋通笺》)。即或有人提到了它们,也必认为它们不是屈原所作,却又说不出什么可靠的根据,可信的理由。”[1]661尽管以陈子展等为代表的治楚辞者撰文予以驳斥,但对他们的研究成果,目前楚辞研究界大多仍取存疑或否定态度,而“确认其作者及其产生时代,对于认定屈原的成就、影响及先秦文学的演变、战国后期至汉初历史文化的发展都意义重大。”[2]有鉴于此,笔者拟以与屈原同时代或稍于其后的宋玉骚赋为考察对象,同时,结合两篇作品思想情感的探讨,以期进一步证成、坐实《卜居》、《渔父》的作者,得出符合作品本身和辞赋发展实际的正确结论。

一、宋玉生平及作品考略

在辞赋史上,屈宋并称,对于宋玉的代表作品《九辩》,鲁迅赞曰:“虽驰神逞想,不如《离骚》,而凄怨之情,实为独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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