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遏制中介机构犯罪问题的立法对策
2015-02-13胡艺馨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胡艺馨
(燕山大学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河北秦皇岛066004)
论遏制中介机构犯罪问题的立法对策
胡艺馨
(燕山大学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河北秦皇岛066004)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化,中介机构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中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也在着诸多不规范,甚至违法犯罪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导致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应在立法层面更新条款、弥补漏洞,增强对中介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规范中介机构相关立法的效力等方面遏制中介机构犯罪问题。
中介机构;犯罪立法;对策
中介机构作为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转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任何机构、组织都是由人组成的,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得市场经济中的各种中介机构——无论是盈利性的还是非盈利性的——都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加之,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还不明确,导致中介机构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诱发了新形式的腐败。虽然解决中介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体制改革,即改革目前中介机构对政府的过渡依赖,科学定位二者关系,树立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独立地位,使其在合理的范围内按照市场规律自由健康发展,但是,法律法规在遏制各类中介腐败中的作用是绝对不能忽视的。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分析我国在治理中介腐败问题上的立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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