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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语言“双重意义”修辞分析

2015-02-13秦越

唐山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秦 越

(四川大学 中国俗文化研究所,成都 610064)

禅宗语言“双重意义”修辞分析

秦 越

(四川大学 中国俗文化研究所,成都 610064)

禅宗倡导“不立文字”语言观,在说“不可说”的压力下,禅师和禅僧们常常运用一种语言形式来表达双重意义,使得“言在此,而意在彼”。文章试从“言不尽意”和“言外之意”两个方面,探析禅宗语言表达“双重意义”的修辞手段。

禅语;言不尽意;言外之意;修辞

从符号学立场看,言与意的关系是能指与所指的关系。由于语言文字的局限性,能指与所指之间往往出现“言不尽意”“言意相违”的矛盾。禅宗作为魏晋玄学与佛教禅学结合的产物,主张传教人不借助于语言文字去解释禅法大义,学佛人不执着于语言文字去理解诸佛妙理。“才涉唇吻,便落意思;尽是死门,终非活路。”(《五灯会元》卷十二)[1]719禅师巧用象征、隐喻等修辞手段,从而使不可言说的禅理得以传输。

一、“言不尽意”和“得意忘言”的言意观

“言不尽意”“得意忘言”的言意理论源远流长。庄子关于“言不尽意”“言意相违”的著名论述有《天道》:“世之所贵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其在《外物》篇中提出了“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之论。

“诸佛妙理,非关文字”,所以对于教义禅理,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就必须是“以手指月,见月忘指”“得鱼忘筌”“得兔忘蹄”。“所以鼓山曾向兄弟说,句不当机,言非展事。承言者丧,滞句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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