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律己 无愧楷模
——捧读周恩来致王汝祥同志的一封信
2015-02-13秦九凤
中华魂 2015年1期
文/秦九凤
严于律己 无愧楷模
——捧读周恩来致王汝祥同志的一封信
文/秦九凤

周恩来同家人共餐
2014年的清明节前,周恩来的侄孙女、广东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周晓瑾同志首次前来淮安祭祖,并邀约笔者引领其祭拜祖坟。
周晓瑾在淮安东门外周家祖茔地祭拜完之后站在《周恩来平祖坟碑记》东侧,望着碑背面刻着的周恩来手迹问笔者:“秦叔,爷爷(指周恩来)的这几句话是什么时候写的?写给谁的?他为什么要写……”
周恩来平祖坟碑是1998年由中共淮安(县级)市委、市政府为纪念周恩来百岁诞辰敬立的。平祖坟碑的背面刻着周恩来1958年6月29日写给当时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同志信的结尾部分,内容是要求淮安方面可以把他家的祖坟平掉而不必再去征求他的意见。
周晓瑾走后,我从搜集多年的有关周恩来的资料中找出了周恩来亲笔写的这封信。
汝祥同志并请转淮安县委:
前接我家弟媳陶华来信,得知县人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我认为万万不可,已请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
远在解放初期,县府曾经重修我家房屋,我已经万分不安,当时我曾考虑将这所旧屋交给公家处理,但由于我家婶母还在,又恐房子交给公家后,公家拿它做纪念更加不好,因而拖延至今。
现在正好乘着这个机会,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的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此事我将同时函告陶华,并随此信附去人民币五十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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