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最新日本战犯侵华罪行自供

2015-02-13

台声 2015年15期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裕仁发表停战诏书,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副馆长近期公布了战犯笔供,其中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布。档案卷宗内各个战犯自己的书面笔供以及详细的审讯笔录等材料,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对中国人民所犯滔天罪行的铁证。

铃木启久

1890年生于日本福岛县,1934年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任步兵第28联队长辅佐,1945年4月任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同年8月31日在吉林被俘。

重要罪行:

1942年4月,在河北丰润田官营“大力的虐杀了八路军,在鲁家峪攻击洞穴时使用毒瓦斯惨杀了八路军干部以下约一百人”,又将“逃至鲁家峪附近村庄避难的235名中国农民用野蛮的办法惨杀了(将其中的妊妇剖腹了),烧毁房屋约800户,将往玉田送交的俘虏中杀害了5人,强奸妇女达百名之多”。

1942年10月,“对滦县潘家戴庄1280名的农民,采取枪杀、刺杀、斩杀及活埋等野蛮办法进行了集体屠杀,并烧毁了全村800户的房屋”。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在三四个村庄散布霍乱菌,因此后来我接到‘在林县内有100名以上的中国人民患霍乱病,死亡人数也很多’的报告”。之后,又在长路县某村“将该村约300户的房屋烧毁,并将该村的660名中国农民以极野蛮的办法虐杀了,即枪杀、刺杀、烧杀等极惨暴的方法” 。……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