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
——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居建设为例
2015-02-12龙立军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龙立军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OO25)
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
——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居建设为例
龙立军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OO25)
以幸福村居建设为主题的新农村建设是对国家战略规划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其具有乡村治理改革探路、统筹城乡发展、基层民主治理、共建共享成果等价值意义。从治理角度来审视,则可以看出,治理既是达致幸福村居建设目标的途径,也是幸福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如何使得治理融入幸福村居建设之中,并使其机制化。因此,构建起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就成为了必由之路,良好的治理结构、治理的机制化、治理有效性都是亟待解决的重点。
乡村治理;运转;幸福村居
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广东省委则提出幸福广东的发展战略。然而,幸福村居是以村民主观幸福感为建设指向的,且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因人而异,那么,如何才能构建起有效乡村治理模式,使得乡村的发展更加具有人性化和可持续化的内涵,以推进幸福生活为主题的村治革新?
一、建设幸福村居何以必需
面对广东省领导提出的“科学发展走新路,‘十二五’崛起看珠海”,为何珠海会选择幸福村居作为重要抓手来寻求突破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