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内河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与对策
2015-02-12郭全保
延边党校学报 2015年2期
郭全保
(江门海事局,广东 江门 529040)
论我国内河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与对策
郭全保
(江门海事局,广东 江门 529040)
近年来,我国内河水域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其原因在于渔船相关安全硬件落后,船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商船船员对航线不熟悉,疏忽瞭望;肇事惩处机制不健全;渔船与商船管理体制不同。为遏制商船渔船碰撞事故频发的趋势,相关部门要进行合作,改善渔船安全设备,提高渔民素质,为商船航行提供信息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肇事船舶的惩处力度。
内河水域;商船与渔船;碰撞;对策
近年来,在我国内河水域,连续多发的商渔船碰撞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虽然经过不断努力,事故发生率正在减少,但诸如船毁人亡的重大恶性事故在一定程度上发生频度依然颇高。
一、碰撞案例
2013年7月2日晚,广西贵港籍货船“X”与渔船“粤开平X”在广东开平运通码头下游泊位对开水域发生碰撞,造成渔船沉没,船上1人落水死亡。
2013年12月18日中午,“X船”与渔船“粤斗门X”在西江下游虎跳水道海心沙附近水域发生碰撞,造成渔船全损,船上1人受伤。
2014年2月21日晚,自卸砂船“X”从江门开往中山,在西江下游荷塘水道与一无名渔船发生碰撞,造成无名渔船沉没,船上一人受伤,一人落水死亡。
二、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的主要特征
(一)渔船损失惨重
我国过往商船采用的工艺是钢制结构,相较之下,内河水域的渔船则绝大部分为小型渔船,两者在航速、船体强度、吨位上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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