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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实施登记管理

2015-02-11300061天津市种子管理站李文琴

天津农林科技 2015年3期
关键词:品种登记种子法管理站

(300061 天津市种子管理站 李文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农业部确定油菜和马铃薯也为主要农作物。天津市规定除上述7种外其他农作物为非主要农作物。《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三条设立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管理制度,规定“在本市推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非主要林木良种的,应当经过试验、示范,并分别到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2009年天津市农业局、2015年天津市农委先后发布了《天津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确定大白菜、黄瓜、番茄、辣椒、芹菜、甘蓝等6种非主要农作物应当登记,除此之外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自愿登记。

根据《登记办法》规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提交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评议和发放登记证书。天津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组织现场评议,经公示后由天津市农业部门发放登记证书。2009年至2014年间共办理登记22种,195个品种。申请品种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向天津市种子管理站提出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具体要求在天津种业信息网(http://www.tjseed.org)下载。

天津市非主要农作物常年播种面积13.3万hm2左右(复种指数1.8~2.0),占农作物播种面积1/3,总产量540万t,总产值51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47.2%。大白菜(播种面积13.3万hm2)、黄瓜、番茄、芹菜、甘蓝等占非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3。天津市本地培育的黄瓜、大白菜等优良品种数百个,蔬菜良种产业在国内居领先水平。《天津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的颁布,对加速新品种的推广、规范种子市场、保护种子使用者和育种人的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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