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及其基本经验
2015-02-10周春燕
红广角 2015年1期
周春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①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党对法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走过了一条从建立、加强到削弱、取消再到恢复发展、空前繁荣的马鞍形的前进道路。回顾总结这段历程,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
60多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历经艰难,曲折探索,迈上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现代化道路,把依法治国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回顾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历程,大体经历了5个阶段。
(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初步建立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国民党政权的一切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另一方面开始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949年9月2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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