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知识
2015-02-10云南省林业厅湿地办
云南林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国家
□ 云南省林业厅湿地办
湿地知识
□ 云南省林业厅湿地办
一、湿地概念。根据《湿地公约》,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永久或暂时性、静止或流动、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洋水体。根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喜湿生物生长、具有生态服务功能,并经过认定的区域。这一定义将湿地的自然属性与管理属性相结合进行定义。
二、湿地公约。为推动各国政府采取国家行动和开展国际合作以保护并合理利用湿地,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国际社会于1971年2月2日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中国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有46块湿地被指定为国际重要湿地。
国际重要湿地,是指《湿地公约》确定的,在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湖沼学或水文学方面具有独特的国际意义的湿地。
三、湿地功能。湿地同森林、海洋一样被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淡水之源”、“物种基因库”、“气候调节器”和“鸟类的乐园”,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湿地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在发挥水塔、基因库、碳库功能、调节气候、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提供动植物产品和优质景观等方面有着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四、湿地类型。湿地分为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其中,自然湿地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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