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购消费者后悔权之实施及完善
2015-02-07于晗
法制博览 2015年24期
浅析网购消费者后悔权之实施及完善
于晗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要: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增加网购消费者后悔权成为社会大众的讨论热点。后悔权制度的设立旨在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加强经营者自律。后悔权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网络交易的公平与诚信,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与秩序。我国对消费者后悔权的立法仍有不足之处,明确行使后悔权的条件,细化消费者行使后悔权的范围,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与自律,完善现行诉讼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关键词:网购消费者;后悔权;有效实施
中图分类号:D923.8
作者简介:于晗(1992-),女,江西鹰潭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后悔权的概述及适用条件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流行的新消费方式。网上购物是以互联网为媒介的远程交易,打破了传统面对面购物模式,消费者也因此面临许多区别于传统购物的维权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相对于经营者而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而在新出现的网购消费中,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晓所购商品的面料、质量等信息,所有信息都有经营者通过网络的形式呈现,消费者不能亲身感知或体验可能导致对产品或服务做出不理性的判断,网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因此受到侵害。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中新增加的后悔权对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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